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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服务保障 一揽子措施释放干事活力


新闻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2-08-19      

为扎实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服务保障工作,激励科技特派团成员认真履职、发挥作用,近日,青海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青海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服务保障若干措施》,从关心关爱、创业支持、管理考核、压实责任等方面提出了一揽子务实措施,服务保障特派团成员积极作为、干事创业。

将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特派团成员全部认定为青海省科技特派员,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提供工作经费。重点帮扶县有关部门按照特派团成员实际需求,安排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做好食宿、医疗、交通出行等服务工作,为特派团成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鼓励特派团成员申报“昆仑英才”行动计划柔性引进项目或培养项目,支持州、县两级面向特派团成员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在现代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方面开展合作。鼓励特派团成员申报省、州两级科技计划项目,以技术转让、许可、入股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并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支持特派团成员牵头创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学研究站、博士后流动站等科研平台,给予30万—200万元不等的经费支持。

要求特派团成员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制度,省内、省外选派人员每年到现场服务时间分别不少于60天、30天。建立年度考核和帮扶期满考核制度,总结评估阶段性帮扶效果,对业绩显著、口碑良好的,在职称申报、岗位聘用、提拔使用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差的,逐级上报,督促派出单位进行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进行调整。

建立专题工作例会、成员碰头会等制度,组织特派团成员定期交流经验、破解难题、共享科技成果。把保障支持特派团工作纳入各级党委人才工作协调机制,作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省级层面每年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推动省州县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

(通讯员 青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