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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乡镇党委“把关”村级集体经济


新闻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2-08-19      

为全面规范乡镇党委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导行为,近年来,新疆昌吉州坚持严格经营计划、项目投资和人事调整把关,严格重大经济合同和年度收益分红方案审核等,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主体作用,激发村级集体经济活力。

在接到村级集体经济年度经营计划后,乡镇党委组织行业专家、有经验的返乡创业人员、相关龙头企业负责人等开展论证,研究后批复。对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和对外投资合作项目,乡镇党委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把关,原则同意后,帮助做好项目立项、备案等协调落实工作。同时,乡镇党委严格把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正副理事长、监事长、主要经营负责人候选人人事调整工作。

涉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重要资产的出售租赁抵押合同、吸收投资和对外投资合同等签订前,乡镇党委对其合法性、合作方诚信及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年度收益分红方案,由乡镇党委进行盈利真实性、分配程序合规性、分配额度合理性等方面审核。此外,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经乡镇党委确认。

(通讯员 昌组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