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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晋城历史》第八章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8      

   导言: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实行市管县体制改革,是晋城地区各县一个极其重要的发展时期。一系列拨乱反正措施的实施,从政治上保证了党的工作重心的及时转移;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了晋城各县经济的发展;“严打”和“精神污染大清理”的开展,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加强,明显地提高了社会进步的程度;1983年晋城撤县建市(县级),标志着晋城市的城市化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后来实行市管县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节 全面进行拨乱反正

    一、各地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果断地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左”的方针,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提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会议重新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这是党的历史上又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1979年1月9日至23日,山西省委召开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就传达、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了部署。2月3日至12日,晋东南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省委四届二次扩大会议精神,及时部署了全区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会议结合当地特点,提出了今后工作重点转移的大致构想,即通过调查研究,搞好经济区域规划,逐步做到农区以农为主,林区以林为主,牧区以牧为主,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各有侧重地发展生产,走农工副结合综合发展的道路。

  按照晋东南地委的部署,1979年2月至3月,晋城、高平、阳城、沁水、陵川县委先后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三级干部会议,相继掀起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各县会议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是:第一,深刻领会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意义,并就各地重点转移的基本条件进行了分析,研究了工作重点和发展计划安排。第二,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研究了如何解决影响转移的若干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文化大革命”中的遗留问题,指出“文化大革命”中各县的造反夺权是省、地“1·12”、“1·25”夺权的继续,给本地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了巨大灾难,应予彻底否定。第三,揭批“四人帮”运动虽然取得重大成绩,但由于受“左”的干扰,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以派整派扩大清查范围的问题,提出了“清查善终”的任务。第四,认真讨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问题,正确指出农业学大寨运动受极“左”思想影响,挫伤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今后应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按经济规律办事,坚持以粮为纲,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大搞一切能增加集体和个人财富的生产活动,使广大群众经过三、四年的休养生息,在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方面有一个较大提高。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晋高阳陵沁各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欢欣鼓舞,以各种方式表达对十一届三中全会重大决策的支持和拥护。为了把群众高涨的热情引导到经济建设上来,晋东南地委决定,在全区农村立即组建和完善时政宣传网、会计辅导网、农业技术推广网,以此推动全区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宣传和贯彻。高平县先后任命139名局长以上干部担任宣传指导员,设立23个宣传站,办起365所农民夜校、342个文化室,成立210个业余宣传队,形成县、乡、村、户四级时政宣传网,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1979年11月28日至30日,晋东南地委在高平召开农村宣传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总结交流了高平在农村宣传工作中的经验。省委专门派调查组总结了高平经验,在全省推广。《山西日报》以“宣传工作一定要为四化服务”为题,报导了高平建立农村宣传网,以经济宣传为中心的经验。中央召开的全国宣传工作座谈会也邀请高平代表介绍这方面的经验。

  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大力贯彻落实,表明各县开始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左”的指导思想,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各项工作逐步摆脱了粉碎“四人帮”以来徘徊不前的困境,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时期。

  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与农业学大寨运动的总结

  (一)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

  省委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在传达、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同时,对省委1978年7月以来没有及时领导和组织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认识高度不够的问题作了检查。根据中央的要求,省委决定在全省进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补课。1979年2月中旬,晋东南地委召开有各县宣传部长、理论教员、地委各部委、室和地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研究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和把这一讨论推广到基层的问题。2月下旬至3月初,晋高阳陵沁各县分别召开有各公社书记、宣传委员、大队支部书记参加的动员会,就本地区结合发展经济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进行了广泛动员。会议指出,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要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要使我们的思想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继续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如果思想路线不端正,就不能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就不能从实际出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就不能顺利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县、社、队各级干部处在最基层,要首先带头补好课,同时引导群众继续冲破“两个凡是”的禁锢,彻底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把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的路线上来。各县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前一阶段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进展情况,认为去年以来,随着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开展,纠正了过去在领导农业生产中的一些错误做法,落实了党在农村的自留地、集市贸易、社员家庭副业、按劳分配、生产队自主权等各项政策,调动了农民积极性,粮食获得丰收,农村经济形势开始好转。但讨论的广度和深度、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远远不够。当年年底,在各县农村党员冬训会上,各县委又对本县农村党员普遍进行了旨在补课的轮训,受训党员达36000余人。

  1980年11月17日至20日,晋东南地委召开有各县县委书记、县长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指出要使本地区的经济建设搞上去,必须继续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深批极左,端正思想路线。晋高阳陵沁各县在随后的贯彻落实过程中,分别组织重点公社、重点单位进行总结汇报。从各地、各单位汇报的情况看,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正在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起来,不少地方初步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在落实农业责任制过程中,有些地方出现了五种思想偏差,一是满足现状,不想改革和突破;二是借口因地制宜,想推翻作业组,重搞小段作业定额计酬;三是恐“资”怕“右”,裹足不前,不敢联产到劳;四是前瞻后顾,担心政策再变;五是思想动摇,想走老路。针对这种情况,各地于11月中下旬召开数千人参加的县、社、队三级干部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引导干部群众学习中央文件,深入批判极“左”路线的危害,以解决思想问题为主,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通过讨论,进一步澄清了思想、统一了认识,坚定了干部群众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信心,推进了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为深化以后农村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各地在补课中仍部分存在走过场问题,特别是在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方面需要进一步努力。各县提出,为了把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普遍深入地开展起来,急需解决好几个问题。第一,继续提高对开展这场讨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真正解决思想僵化半僵化问题,首先把思想路线搞端正。第二,补课要补到实处,讨论要解决问题。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阻碍本地区、本单位工作重点转移的主要问题,把补课同调查研究,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第三,坚持实践标准,切实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无论落实经济政策还是落实人的政策,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凡是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就坚持,是错误的就改正。第四,要普遍深入地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和讨论,不仅领导机关要讨论,基层也要讨论,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情况,利用多种形式补课,把这一学习讨论普及到群众中去。

  随着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补课的逐步深入,有力地促进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解放,为彻底冲破“两个凡是”的禁锢,加深对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推动全面拨乱反正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总结“农业学大寨”运动

  各县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进行拨乱反正的同时,开始认真纠正过去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发生的“左”的错误。1980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肯定并向全国批转了山西省委作出的《关于全省农业学大寨经验教训的初步总结》。1981年1月,晋高阳陵沁县委分别进行了传达贯彻,并联系本县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的实际,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和群众,参照省委的检查报告,分头对农业学大寨运动进行了讨论检查,回顾总结,形成了共识。第一,“文化大革命”前,大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家园的事迹是突出的,大寨确实是山区生产建设的先进单位,是农业战线上的先进典型,那时全县人民群众响应毛主席“农业学大寨”号召是积极的、自愿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在那一阶段总的说是健康的。“文化大革命”中,大寨由一个农业战线上的先进典型逐步演变成了一个推行极“左”路线的典型。农业学大寨运动也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成为坚持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政治运动。粉碎“四人帮”后,由于“两个凡是”的错误,各县一度对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推行“左”的路线、方针、政策所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纠正不力,走了弯路。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才对“学大寨”中发生的“左”的错误有了认识,开始冲破学大寨的禁区,解除了背负多年的精神枷锁,认真总结农业学大寨的经验教训。第二,各县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左”的错误主要表现为:在政治上,多年来把农业学大寨强行纳入政治斗争的轨道,同各种政治运动混在一起,乱批乱斗,伤害了许多基层干部和群众;在干部问题上,采取了错误的组织措施,错整了许多人;在体制上,把大寨经验绝对化,各行各业照搬照用,盲目追求一大二公,搞“穷过渡”;在生产生活中,乱卡乱罚,乱堵乱割,搞平均主义,破坏了党的各项农村经济政策,破坏了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挫伤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农村经济路子越走越窄。第三,各县在总结农业学大寨运动给本地造成严重伤害的同时,还实事求是地肯定了各地广大干部群众在学大寨运动中所表现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农业生产在某些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指出这些年来,各级党委在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人民群众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各地农业生产条件大为改观,粮食连年获得丰收,社员分配收入有较大提高,向国家提供的商品粮有较大增加,有许多社队顶着压力,因地制宜,不生搬硬套大寨做法,以较快的速度发展了生产,一定程度改善了人民的生活。但这些成绩不能完全归功于农业学大寨,如果没有“左”的路线干扰,不强行推行大寨那一套“左”的东西,各地农业生产的发展可能还要快。第四,各县在对农业学大寨运动总结时概括出了一些重要的经验教训,如必须端正政治路线,尊重客观实际,正确对待农民,正确对待先进典型。为彻底纠正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发生的错误,各县决定迅速为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受到伤害的单位和个人平反。

  1981年3月,各县相继作出《关于为在学大寨运动中受伤害的单位和个人平反的决定》,先后召开有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厂矿、学校负责人、各公社书记、主任、部分大队代表参加的平反大会,大张旗鼓地为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受到错误批判和伤害的单位和个人平反。会后各公社、各单位也先后召开会议,为本地区、本单位在学大寨运动中受到伤害的人彻底平反。

  对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回顾总结,为进一步清除“左”的错误在当地的影响,坚定地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农村政策,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扫清了道路。

  三、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拨乱反正的深入,晋城各地广大党员和干部,从盛行一时的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中解放出来,党内外思想空前活跃,出现了注意研究新情况、努力解决新问题、以实践衡量是非标准的可喜景象。这是当时政治生活的主流。与此同时,也有极少数人借活跃思想之机,对四项基本原则发生怀疑和动摇,企图利用党过去的错误,全盘否定和丑化党的领导;有的通过暴露社会阴暗面,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有的脱离生活,创作迎合低级趣味的作品,污染群众的心灵。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抬头。这种错误思潮从另一方面干扰了工作重点的转移,破坏了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

  为了进一步排除“左”右两个方面的干扰,1980年6月上旬,晋高阳陵沁各县委相继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吸收县直属单位党员负责干部、公社党委书记参加,传达学习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文件和省委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一致表示拥护中共中央“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会后,各县县委紧紧抓住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这个主题,联系实际,集中解决了县、社两级领导班子中的派性问题,对有打、砸、抢问题和抵制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的人进行了调整。各县县委分别讨论制定了改进领导作风、克服特殊化的具体措施,对乘车、住房、陪客、接待群众、文艺生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月11日至15日,晋东南地委在高平县召开全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中心议题是研究如何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地委副书记魏庶民就党的建设如何紧紧围绕四化建设这个中心讲了话。会议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总的讲全区的工作是沿着三中全会路线的方向发展的,但地委对三中全会纠正“左”倾错误的根本指导思想理解不够深,对三中全会路线的正确性认识不足,因而在贯彻中不够主动,步子迈得不够大。为此地委决定:要在几年内持续不断地抓好干部学习,从根本上提高干部的思想水平。当前,要积极稳妥地搞好领导班子的整顿和建设,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派,任人唯亲。看干部要着重看对三中全会以来执行中央路线的态度和工作的才干,对“三种人”必须坚决调离领导岗位。要进一步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中央文件,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清理“左”的影响,提高执行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同时,要给各种企图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予以坚决的回击,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1981年6月27日至29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召开,通过了《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对新中国成立32年来的一系列重大历史问题作出了正确的结论,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科学地将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同他的正确思想加以区别,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内涵,庄严宣告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宝贵的精神财富,将长期指导我们的行动。

  7月8日至11日,晋高阳陵沁各县委相继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文件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学习《决议》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随后各县又分口、分单位召开负责人会议,对学习《决议》作出具体安排。各县对前一阶段在政治思想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刻检查,决定严格按照中央、省、地的要求,下半年着重抓好三件事情:第一,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采取脱产与不脱产相结合、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各项工作搞上去。第二,在各条战线建立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经营管理责任制和各种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继续贯彻调整方针,努力搞好工农业生产,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力争完成全年工农业生产计划和实现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第三,加强社会治安的整顿,进一步搞好政治上的安定。

  8月上旬,各县召开县、社两级干部近3000人会议,以会代训围绕学习《决议》进行了辅导,重点放在增强党性,坚持三中全会的思想路线,把各县在“文化大革命”中残存下来的派性问题,清查运动中的遗留问题解决好,团结一致向前看。8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山西省委书记霍士廉、省长罗贵波、副省长张建民、晋东南地委书记白清才、专员赵锐等的陪同下,到高平视察工作。胡耀邦在听取了高平县委的工作汇报后作了重要讲话,指示高平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解开思想疙瘩,团结一致,把经济工作搞上去。

  9月中上旬,各县县委党校开办了《决议》理论学习班,轮训县、社理论骨干1000余人。11月中旬,发出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宣讲六中全会《决议》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继续抓好学习《决议》这件大事,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县所有生产大队和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决议》的宣讲活动。从12月到次年1月,各县受训党员接近5万人。

  通过学习和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有了很大提高,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系列重大历史问题,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危害有了足够的认识,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有了正确的评价,对一些重大是非问题分清了界限,增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自觉性。

  四、加快平反冤假错案,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冤假错案的平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晋东南地委和晋高阳陵沁各县委一面在指导思想上清除极“左”错误的影响,一面加快平反冤假错案的步伐。1979年2月,晋东南地委和晋城等5县县委分别召开有部、委、局办负责人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宣布“文化大革命”中,地区“1·25”夺权以及各县各级的夺权都是错误的,决定把夺权时强加给干部群众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一律推倒,对被戴上“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以及所谓“特务”、“叛徒”等帽子的干部群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同月,地委为在“文化大革命”中惨遭毒打、含冤而死的原沁水县委代理书记王太歧平反昭雪,恢复名誉。2月25日,山西省委决定为人民作家赵树理彻底平反,赵树理的骨灰由家乡沁水县尉迟村护送到八宝山革命公墓安葬,沁水县委领导出席了赵树理骨灰安放仪式。3月30日,晋东南地委发出关于为孙立功、杨俊锋等同志平反的通知。5月,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政策落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后,地委和5县县委为了加强对平反冤假错案和政策落实工作的领导,统一合并成立政策落实领导组,地委任命李振华为组长,王仲青、白玉山、阎根锦为副组长,各县也调整充实了相应的领导机构。6、7月间,各县按照省委工作会议的精神,把继续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作为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必须解决好的问题之一提了出来,并对下一步落实政策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文化大革命”夺权前后,凡被公开点名批判,被错误撤职、停职、开除党籍、拘留、逮捕或受过其它处分的个人以及被打成“反动组织”、“保守组织”的群众组织,还没有平反的,一律给予平反。第二,对“文化大革命”中尚未复查的案件,要抓紧复查处理。平反的错案尚有遗留问题的应尽快解决,被错误处理的各级干部,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第三,“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人员,需要做结论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结论,需要做善后工作的要尽快做好。这期间形成的干部档案材料,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第四,“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系统处理的政治案件,要全部复查处理。

  1979年12月28日,晋东南地委作出《关于为所谓“五县剿匪”事件平反的决定》。决定指出,1968年2月至3月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本区两派群众组织严重对立,武斗不断升级。原晋东南地区曾调集阳城、沁水、陵川、长子、高平五县民兵,从2月12日开始,分四路攻打高平,即所谓“五县剿匪”。在这次事件中,有的干部群众被打死、逼死。事后,整理了一些群众的所谓“土匪”材料,存入县档案馆,使许多家属、子女受到株连。 地委认为,“五县剿匪”事件, 不仅给高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而且使他们在政治上、思想上受到严重创伤。鉴于这个事件的涉及面广、影响大,地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开平反。高平、阳城、沁水、陵川、长子等县县委要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受害者的善后工作,消除派性,增强党性,团结一致向前看,同心同德搞四化。

  1980年11月25日,晋东南地委决定:给王尚志、仝云、张行夫等原地委、专署领导人及原地专各部、委、局被夺权的领导平反。同时各县被夺权的其他各级领导也一律予以平反,本人所写的材料退还本人,组织上整理的材料予以销毁,强加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一律推倒,所有文件、报纸中点名批判的一律作废,受到牵连的亲属子女给予纠正。1981年3月,各县相继召开平反大会,对因谢振华、曹中南冤案而受株连的各级领导彻底平反,恢复名誉。截止3月底,5县需要复查和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共立案2.23万多件,涉及近9万人,全部进行了复查处理,99.9%的人的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其中,平反冤假错案1.87万余件,占立案总数的84%。1981年底,晋东南地委在写给省委的工作总结中称:“全区清查善终工作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除晋城、高平等县仍有一些遗留问题尚需继续解决外,其余县已基本结束”。

  (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晋高阳陵沁各县在整顿教育科技文化战线工作的同时,就抓了对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但由于当时“左”的错误的影响,特别是在思想观念上还没有把知识分子真正当成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对待,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进展缓慢。直到1978年9月,据晋东南地区自然科学技术人员普查领导组称:全区共有自然科学技术人员18020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149人,仅占技术人员总数的0.82%,学非所用的2689人,占技术人员总数的15%。全区工、农、文三条战线尚缺科技人员6775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左”的错误逐步清除和重点工作的转移,晋东南地委和晋高阳陵沁5县委把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1978年12月24日,地委召开全区科学大会,着重讨论全区《1978——1985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草案)》。会议提出:① 继续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加快过去遗留下来的知识分子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② 适应工作重点转移的要求,搞好科技规划,明确主攻方向,组织力量,会战攻关,早出成果,服务经济。③ 加快解决知识分子用非所学的问题,尽可能做好科技人员的晋级和奖励工作,确实保证知识分子能够静下心来,有六分之五的工作时间用于科学研究。④ 大胆提拔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的专家担任领导职务,并且使他们有职有权。⑤ 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科技机构。会议还对全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并为188项优秀成果颁发了奖状。会后,晋城各县对各自的知识分子落实政策工作进行了及时安排部署。

  1979年2月至3月,5个县相继恢复科学技术协会和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截止1980年7月,各地先后成立科技学会26个,涉及工业、农业、文教卫生以及其它行业和领域。

  1981年2月,晋东南地委、行署代表省人民政府为从事教育工作25年以上的教师颁发了纪念证书。8月,召开全区科技干部中级技术职称发证大会。地委、行署领导为获得工程师、农艺师、畜牧兽医师的654名科技人员颁发了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同时,全年还接收安置了大中专毕业生和研究生2050名。为了加强对知识分子规范化管理,提高科技人员素质,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四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1981年11月至12月,各县相继召开有关单位分管干部的负责人会议,按照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工作试行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中,尤其要加强对科技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及时记载科技干部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绩、科研成果等,以便于更准确地对知识分子进行提拔和任用。

  1982年上半年,晋城等县县委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的要求,设立了知识分子工作专门机构,责成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督促检查各县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检查结果表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县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5个县中级以上专业骨干,在历次运动中立案审查的有368人,平反纠正的315人,占85%。共有8300多名知识分子取得了技术职称,其中,取得中级技术职称的830多人,约占14%。有1100多名知识分子被吸收入党,提拔了317名知识分子担任各级领导职务,为知识分子解决农转非475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305人,解决住房800余户。1982年后半年,各县针对督促检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和讨论,决定要结合机构改革,大胆选拔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有组织领导能力的知识分子到领导岗位上工作。切实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学习条件,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并在政治上关心他们的进步。由于地、县委的重视和努力,晋城地区知识分子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三)调整各方面社会关系

  1978年4月5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报告》。同月,晋东南地委根据山西省委的安排,立即在全区部署安排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5月12日,为了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地委常委决定成立“中共晋东南地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地委常委、组织部长王仲青任组长。随后,晋高阳陵沁各县都相继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始具体办理右派分子摘帽工作。从1978年4月到1979年12月,各县先后召开了次数不等的研究处理右派问题工作会议,本着有反必平,有错必纠的原则,努力做好改正工作。1980年1月22日,晋东南地委就全区右派分子摘帽工作向省委提交书面汇报,全区截止1979年底,对右派分子摘帽、复审、改正、安置及善后处理工作全部结束。全区为错划右派的1185人予以改正;为错误处理的干部、教员、工人、营业员、民警以及家属子女64人全部予以纠正;因右派问题被判刑、判管的132人,给予撤销原判;对错划右派以及错处理人员改正后安排工作的493人。其中,晋高阳陵沁5县在1957年被划为右派分子的共有447人,其中改正441人,占原划右派的98.6%,凡改正者都恢复了政治名誉和工资级别。右派分子摘帽和改正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政治效应,改正后恢复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心情舒畅,在各自的岗位上迸发出高涨的工作热情。

  197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宣布对多年来守法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原定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一律摘掉帽子,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子女,其本人的成分和家庭出身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不得歧视。5月27日,山西省委在《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政策落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提出,要认真做好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和地、富子女成分的改定。对于“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补划的地主、富农,除极少数属明显漏划而且群众认为应当维持其地主、富农成分的以外,都要按土改或土改复查时划定的成分改正过来,不再一一查证。到1980年4月,晋高阳陵沁各县均向晋东南地委提交了落实政策报告。5县共为6992名地主、富农以及原定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摘掉帽子或作了纠正,占总数的98%,给2.3万余名地、富家庭出身的子女改定了成分,一律定为公社社员。

  与此同时,各县还按照中央、省、地的要求,抓了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原工商业者以及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工作。到1979年底,晋城县为26名起义、投诚人员落实了政策。对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接受改造的工商业者作了区别处理,其中大多数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其他劳动者从原定的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恢复了他们的劳动者身分,接着,对183个原工商业者落实了政策,明确肯定原工商业者已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其成分一律划为干部或工人。在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方面,各县根据自己的特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如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种专业人才,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和医疗卫生事业,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晋城县商业部门为照顾回民的特点,专门增设清真饭店、清真食品店,在食油、面粉、大米等供应上,给予回民特殊照顾。修缮、开放了一些寺庙,恢复了原有的宗教团体组织,使宗教界人士有了活动场所。为4名归国华侨落实了政策,妥善安排了工作和生活。1980年1月,晋东南地委常委会议决定,晋高阳陵沁各县均恢复县委统战部,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

第二节 改革开放的兴起

    一、“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贯彻

  1979年4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提出用3年时间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5月,山西省委召开工作会议,分析了山西的政治、经济形势,研究讨论了全省进行国民经济调整工作的方案和具体措施。6月上旬,晋东南地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工作会议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如何联系本区实际搞好国民经济调整的问题。6月下旬,晋高阳陵沁各县委联系当地的实际,围绕国民经济调整展开了调查和讨论。

  5县的实际情况表明,国民经济调整确有必要:第一,各县农业和工业的比例关系已经严重失调。农业发展缓慢,可提供的商品粮食、经济作物产品同需要之间存在着很大差距。1978年5县农业提供的商品粮为5200万公斤,而实际需要6300万公斤;各种经济作物产量占国民经济的需要的比例,商品棉为70%,商品油为67%,果品蔬菜为30%。第二,农业内部比例关系失调,不是“以粮为纲,全面发展”,而是孤立地抓粮食,经济作物产量长期处于停滞甚至下降趋势。1978年与1965年相比,棉花、糖料、麻类等产量大体持平,而油料产量下降近一倍,由351.5万公斤减至179.5万公斤。农田水利工程与农业机械管理差、配套少、损坏多、效益低,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第三,工业内部比例关系失调。1978年轻工业总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仅为17%,电力供应严重不足,交通运输长期处于紧张状态,煤炭工业的采掘与运输、销售之间,冶金工业的采选与炼轧之间的比例也不协调。第四,积累与消费的比例严重失调。1978年农民人纯均收入80.6元,职工平均工资 582元,与1965年相比,仅分别增加34元和22元。在集体福利、职工住宅、公用事业、环境保护和文教卫生方面欠帐很多。这些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1979年以来,工业增长缓慢,许多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亏损企业不断增加。

  国民经济出现比例失调的根本原因,在于“文化大革命”中“左”的方针和路线。而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两年中,又一度盲目追求国民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把基本建设的战线拉得过长,以致发生了“洋冒进”。

  有鉴于此,5县都制定了国民经济调整方案。1979年,5县基本建设投资由年初计划的8500万元调整为6800元,投资方向主要偏重于交通、通信、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工业总产值年初设想增长12%,调整为9%,达到11.2亿元,对一些原材料不足、质量低劣、产品不对路、成本高、消耗大、销售困难的产品,均降低了指标,有的限制生产。农业生产的主要指标调整为:粮食5.05亿公斤,比1978年增长0.6%,棉花398万公斤,比1978年增长12%,油料365万公斤,比1978年增长104%。财政收支预算,1979年财政收入调整为7000万元,比1978年实际完成增长10.3%,支出指标调整为6300万元,比1978年实际支出增长6.1%。

  1979年10月下旬,晋东南地委召开全区县委书记、县长会议,对国民经济调整情况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调整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由于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对于经济工作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吃得不透,因而在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面,提出的措施不力,想出的办法不多,迈出的步子不大。会议提出,今后两年,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调整工业和整顿企业方面。今冬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地营、县营企业、手工业、社队企业订出一个关停并转的具体规划,不关停的企业都要提出具体的挖潜革新改造计划,并制定出有力的保证措施。要通过调整,充分发挥各地的资源优势,优先发展煤炭工业。在农业方面,要把行之有效、受到干部、群众欢迎的各种生产责任制和经营管理方法固定下来。要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继续纠正“穷过渡”。要进一步落实群众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政策,鼓励集体、个人一齐上,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生产,为国家、群众和市场提供大量的农林牧副产品。

  1980年2月,晋东南行署制定《关于加速发展蚕桑生产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油料生产若干政策》,提出奋战三年,栽桑2亿株,产茧15万担,尽快建成蚕丝生产基地。晋高阳陵沁各县均成立了蚕桑工作站。同年4月,为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发展轻纺工业的规定》,晋东南地区成立了轻工学会,有计划、有步骤、有选择地对现有一批企业进行挖潜、革新和改造,到1980年6月,全区轻纺、二轻、化工、冶金、机械5个行业的50种主要产品,80%质量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产量也有大幅度增长。高平县河西公社焦河大队丝毯厂生产的手工艺品丝毯,受到外国客商青睐,出口到英美、瑞士等国家,1979、1980两年共创汇47万美元。

  为了解决调整中出现的就业困难,1980年3月26日至28日,晋东南行署在晋城召开安置待业青年工作经验交流会。面对地营、县营企业整顿、调整的压力,提出尽可能发展城镇集体企业,多安置待业青年。安排确实有困难的,可动员待业青年上山下乡。要因地制宜地创办知青场队,坚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并鼓励知青自谋职业。

  1980年9月中旬,晋东南行署在晋城召开全区财贸工作会议,就进一步搞好财贸调整,发挥财贸部门的职能作用,支援煤炭能源基地建设等问题进行部署安排。会议要求财贸部门,一要大力扶持社队发展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争取两三年内使全区林牧业收入占到农业总收入的40%。二要进一步搞活市场,搞活经济,积极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允许多种经济成份、经济形式并存。三要促进国营商业服务业积极与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开展竞争,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四要加强工商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制止非法活动。五要改进资金管理分配办法,充分发挥税收和信贷的杠杆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调整。会议以后,晋城地区经济形势开始转变。10月,陵川县细毛羊产毛量创历史新高,达到19.1万多斤,居全国各县之首。11月,沁水县400多名科技人员和领导干部请新西兰专家介绍了现代化养羊方面的经验,并就合作建立示范牧场达成意向。12月10日,高平县邮电局安装的自动电话交换机竣工使用。同月下旬,已有1700多年生产历史的晋城西沟犁铧恢复生产。年底,晋城县农户饲养长毛兔10万余只,收购兔毛22774斤,占全省总收购量的63.3%,为国家换取外汇45.5万美元,居华北第一。同时,高平赵庄、牛山煤矿铁路专用线、沁水永红煤矿矿井、晋城新房凹变电站、郭壁电灌站、树脂厂、阳城冷库等7个投资超百万元的基建项目建成投产。晋城城关公社以人均收入267元,位居全区之首。

  1981年2月10日至23日,晋高阳陵沁各县委相继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制定国民经济调整措施,落实1981年各项生产计划。会议提出,在工业上要继续贯彻中央八字方针,“找米下锅”,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在农业上要巩固和完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抓好经营管理,搞好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积极发展林牧副业。从1981年起,各县进一步调整了国民经济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压缩了基本建设项目,控制了基本建设规模。1981年,5县基本建设投资为4110万元,1982年进而控制到3234万元,分别比1979年减少2786万元和3662万元,减幅为68%和113%,比1980年分别减少2144万元和3020万元,减幅为52%和82%。同时,调整了投资方向,除适当增加能源、轻纺工业的投资外,开始注重了对企业的技术改造。为了解决人民生活中出现的某些实际问题,在投资总量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提高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的比重。1981年,5县非生产性投资的比重由1979的13% 上升为35%。1982年,用于非生产性投资超过生产性投资12个百分点,其中用于文教卫生和其它福利事业的投资比重由1979年的7.2%上升为18.6%。

  4月3日至5日,晋东南地委召集各县县长重点讨论调整农业内部结构,积极发展多种经营问题。决定在认真落实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在林、牧、副业生产上,积极发展肉牛、细毛羊、蚕桑、红果等产品;大搞土特产品的采集加工;积极发展小水电;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倡导各种各样的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工,实行联产计酬的“四专一联”。这次会议对全区多种经营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7月18日,阳城服装厂生产的童装在全省服装质量评比中名列第一。9月23日,陵川县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县办小水电公司。11月中旬,高平丝织厂织出了质量优良的出口真丝双绉,并开始接受外商订货,从而结束了全省只能出口真丝原料,不能出口真丝织物的历史。

  到1982年底,晋城各县的经济调整收到明显成效,全年社会总产值达18.5亿元,比调整前的1978年增长19%,年均增长4.8%。其中,工业生产总值达12.9亿元,比1978年增长24.9%,年均增长6.1%;农业总产值达5.6亿元,比1978年增长7.5%,年均增长1.9%。

  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一)放宽农村经济政策,试行多种形式责任制

  1978年11月,晋东南地委农政部召集各县农政部长 、经营管理站站长及地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集中讨论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1979年3月,在地委召开的专题研究部署农业生产问题的常委扩大会上,特别强调了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问题。随后,晋高阳陵沁各县委相继制定出本地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具体措施,其主要内容有:

  划小核算单位。人民公社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队的自主权和社员的民主权必须得到尊重;保证生产队对劳力、土地、物资、资金的所有权,反对一平二调。已经过渡为大队核算的单位,凡是经过群众充分酝酿讨论,大多数社员要求把大队核算改为生产队核算的,应一律批准。据统计,5县自“文化大革命”以来,有98%的生产大队过渡为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划小核算单位后,到1979年底,5县以大队为核算单位的减少到39.5%。1980年1月,晋东南地委、行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一些规定(试行)》。这一《规定》贯彻后,到本年底,5县农村全部转变为以生产队进行核算。

  改进劳动计酬办法。摒弃大寨式的“评工记分”劳动管理办法,实行定额计酬的管理责任制,即小段安排、小段作业、小段验收与定人员、定时间、定标准、定质量、定报酬。实行这种形式的责任制,避免了“干活一窝蜂,分配一拉平”的现象,打破了吃“大锅饭”的绝对平均主义,也有效地扼制了过去“评工记分”中评“政治分”“印象分”等人为评分现象。到1979年底,5县实行定额计酬管理责任制的生产队占到65%。

  合理收益分配。在实行粮食征购“一定五年”不变的同时,积极退还社员的自留地,在国家、集体征购保证的情况下,社员有权决定自己在自留地上种什么作物。到1979年底,5县95%以上的生产队将自留地退还给社员自种。

  开放农村集市贸易。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许多地方硬性关闭了集市贸易,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困难。1978年7月,山西省委发出《关于正确对待农村集市贸易的通知》,各县的农村集市贸易开始恢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对农业学大寨运动的重新认识,晋城所有城镇和较大的村庄都先后开放了集贸市场,社员有权在集市上出售自己多余的农副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社队完成向国家交售任务和合同任务后,允许将剩余农副产品和自己加工的其它产品直接运到城市销售,可以自设门市部,也可以与城市国营商业签订合同,建立各种交易关系。

  坚持以粮为纲,全面发展。把农、林、牧、副、渔放在同等地位,允许搞家庭副业,坚决执行“谁种谁有”、“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政策,搞好经济区域规划,逐步做到农区以农为主,林区以林为主,牧区以牧为主,一业多主,多种经营,各有侧重地发展生产,走农工副结合,综合发展的道路。

  农村经济政策的放宽,极大提高了晋城各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自主性,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开始摆脱“左”的束缚,冲破禁区,尝试建立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晋城各县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是从学习外地经验开始的。起初,实行的是包工制,随后又发展为包工到组、联产计酬或包产到组的责任制。至1979年春,5县共有683个生产队建立固定作业组,实行包工到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占到生产队总数的7.4%。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一些生产队开始实行联产到人、包产到户,进而发展到包干到户。当时,这种改革虽然数量不多,但它冲破了“左”的思想禁锢,为推动全区农村解放思想实行全面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起到了示范作用。

  1980年1月,晋东南地委、行署颁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一些规定》。9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文件下发后,晋城各县根据中央和省、地委指示精神,一方面抽调300多名骨干到各公社进行宣传辅导,督促社、队党委、党支部把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当作一个中心环节来抓。另一方面派出15个调查组,深入不同类型的社队进行调查研究。旨在把不同类型社队的情况、特点、问题和应该采取的责任制形式搞清楚,尽快确定适合本地情况的责任制形式。在此基础上,各县召开县、社、队三级干部会议,对照中央文件,研究制定本县加大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并要求各地在工作中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会后,各公社立即召开生产队长(有的扩大到作业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了贯彻落实。同时,各县还分别派出100多人的工作组,到各公社帮助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到1980年底,5县落实和基本落实生产责任制的生产队已达9972个,占到生产队总数的97.2%。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与发展

  从1981年春季开始,晋城境内掀起以建立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热潮。

  1981年4月3日至5日,晋高阳陵沁5县县长赴长治参加了地委召开的专门研究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的会议。回来后,分别就建立以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同年5月,5县根据山西省委的指示,由县委主要领导直接主持,对生产大队以上从事农村工作的干部,重点是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大队会计,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领会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实质,组织他们用回忆对比的办法,总结农业合作化以来本地区、本大队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进一步认识“左”的危害性和建立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通过培训,大家从思想上认识到: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是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的根本政策,是集体经济内部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加快发展农业的重大措施,也是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最有效的办法;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以最终产品为依据,排除了所有无效劳动,概括了各种综合因素,最科学、最公平合理地付给劳动者应得的报酬,充分体现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完全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是建设现代化农业最好的过渡形式。思想认识的提高,推动了联产计酬责任制的实行。其间,阳城县君庄公社对财会人员实行联酬责任制的经验曾在全区推广。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充分肯定了农村各种联产计酬责任制,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吃了“定心丸”,坚定了他们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的决心。到1981年底,5县实行联产计酬的生产队(包括专业承包、联产到组、到劳、到户和包干到户)占生产队总数的97.6%,不联产的仅占2.4%。

  在建立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一些县的某些地方一度出现过些不符合党的政策的情况,他们不是因地制宜地建立不同形式的责任制,而是搞“一刀切”,个别地方还出现把公有财产和企业财产私分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有些基层干部对党的政策领会不深,对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本质认识不够、领导不力造成的。

  针对建立生产责任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晋城地区地处平川,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基层领导对家庭联产责任制热情不高、态度消极的问题,1982年初,在省、地委的领导下,各县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和山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项补充通知》。5月至8月,还分别举办了农业生产责任制骨干训练班。通过学习与培训,着重解决了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把党中央对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四个不变政策,以及社员承包土地不是“分田到户”,更不是“单干”的认识,广泛深入地向广大基层干部和社员交代清楚,解除他们的误解和顾虑,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群众改革和生产的积极性。二是认真解决好前段工作中所遗留的问题,诸如:对承包土地中的平均主义和土地分割过碎的问题,要在不影响稳定的总方针下作适当的调整;农业机械、水利设施、集体林木的责任制和统一管理制度尚未建立的要尽快建立;少数被分散和停止了的工副业要迅速恢复;五保户、困难户的生产和生活要妥善安排,特别是要正确地解决好部分干部放弃工作,回乡种地的问题,合理地确定基层干部的劳动报酬等。三是根据不同核算单位不同的具体条件,本着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明确规定哪些生产项目和事情必须由集体来统一经营和管理,哪些应该放给社员去自理。四是在每个核算单位内通过领导和社员充分协商,制定出一个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内容切实、项目清楚、职责明确、赏罚分明的承包合同。五是把党支部和村委会对集体经济的领导制度建立起来,迅速地和有效地克服在少数单位存在的干部放弃管理责任,基层组织涣散和领导软弱无力的状态。

  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共十二大召开,这标志着拨乱反正任务的完成和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起步。会议之后,晋城农村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二大精神,加快了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步伐。这年冬,陵川县复庄村经过民主讨论,将土地分为三等九级,以等定产,然后把耕地分为口粮田、责任田,按人、按劳承包到户,实行大包干责任制。集体经济发达的晋城晓庄村则对工副业、大型农机具、水利设施、林果地、农科队和40亩蔬菜地实行统一经营,把牲畜、零星果树、小型农具分到各户,将土地分为自留田、口粮田、公粮田、劳保田承包到户。阳城县南关村实行“以业定工,以工投劳”,全大队划分为农、林、牧、副、工、商、水等7种行业62个专业作业组,50多个经营项目,根据社员特长,按能承包,实行承包专业化。到1982年底,5县实行大包干的生产队达11692个,占总队数的98.4%,大包干户数400970户,占总农户的98.7%。

  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生产品种上,生产队只对国家征购部分提出要求,其余部分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由社员自己决定。在产品分配上,社员只包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包上交生产队提留,其余归个人所有,群众概括为“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种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生产和分配上的自主权,把农民的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不仅克服了以往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等弊病,而且纠正了过去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单一等缺点,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社员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空前提高了。过去是“上地人叫人,地头人等人,干活人看人,收工人撵人”;现在是“什么时候醒来什么时候干,什么时候乏了什么时候算”。“不用催,不用叫,一个比一个起得早,一个比一个干得好”。二是社员有了安排生产的主动权,不再有人瞎指挥,人人种地动脑筋,土地利用更加科学和充分。“圆地变成方地,短地变成长地”。三是社员有了支配劳动时间的权利,耕作适时、工效提高、劳逸适当。过去是“早上五点半,地头两送饭,黑夜还得加班干”,现在是“工没有少做,戏没有少看,集没有少赶,粮没有少打,钱没有少赚”。四是闲散劳力被充分调动起来投入了生产,“一人包工,全家出勤,男女老少齐上阵,浑身都是劲”。五是农活质量大大提高了。有人说:“土地整得好,茬子拾得净,要问是谁家,包产到户没疑问”。多年失修的老堰修好了,多年不平的田地平整了。有人挖地一尺,要叫土地“来个大翻身”,要叫产量“来个成倍增”。六是社员投资的积极性大为提高。有的地方出现化肥供不应求、良种库存卖光的现象。七是干群关系密切了。社员说:“这才看到干部在生产中领导生产了”。八是社员对集体经济更加信任了。过去人们说:“生产队是匣匣,社员是个钯钯,不怕钯钯没齿,就怕匣匣没底”。现在集体收入多少,社员“都看得一清二楚,瞒不住众人的眼,今后可以放心劳动了”。九是过去靠吃集体饭的闲人懒人不见了。过去是“你歇着,我坐着,打不下粮食都饿着”。现在是“磨不推自转,人不催自干,既治了懒人的病,又鼓了勤人的劲”。十是推广科学技术和学习先进技术蔚然成风。过去社员看作是领导的事,现在是“争着学,抢着看,不学不问是傻蛋”。

  1983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重要文件,明确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认为这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中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文件指出,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仍然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1月25日至2月3日,山西省委、省政府根据山西山地、丘陵占全省总面积80%以上的特点,召开山区工作会议,提出今后山区建设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第一,鉴于山区自然和历史特点,改革的步伐要更大,政策要更优惠,核心要突出一个“包”字,范围从农业推广到四荒(荒山、荒坡、荒沟、荒滩),林、牧、副、工、商、供销、交通、科技,以至干部的岗位责任制等各个方面,承包形式不拘。第二,发挥当地资源优势,主攻方向在逐步实现粮食自给的同时,大力发展林业、畜牧业、煤炭开采业和多种经营。第三,大力开展小流域治理,从根本上治理水土流失,逐步恢复生态平衡。第四,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命脉,所谓山区闭塞和落后,实质上主要是交通问题,必须加快山区的通路、通电工作。第五,积极选拔、培养和集聚人才。

  省委、省政府山区工作会议后,晋城各县县委、政府下大力气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和完善,并把承包制推广到更大的范围,多方面放宽农村的经济政策和规定:① 在宜林荒山中,自留山可以超过30%,集体的“四荒”要划给社员植树,树权归社员,并有继承权。地边树随地走,作价保本,种植分成,大头归社员。② 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购买农副产品加工机具,小型拖拉机,从事生产和运输,私人还可以购置大型拖拉机、汽车。③ 允许社员进入流通领域,在国家许可范围内,从事各种商业活动。④ 允许农村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种植、养殖业的能手请帮工、带徒弟。⑤ 允许社员在政策许可范围内从事长途贩运。⑥ 集体的大牲畜和羊群,可以由专业户承包,养用合一,也可以作价卖给社员。⑦ 成片果园可以承包到一户、联户或者小组。⑧ 集体苗圃可以承包到户,发展专业户育苗。发展新苗圃,可以给专业户划分育苗地,一切收入归社员。⑨ 机、电井等设备可以承包到组、到户,可以作价卖给社员。井权归集体,设备归个人,在统一规划下,允许社员在承包地上打井,发展水利。⑩ 小型加工机械,可以由组或联户承包,也可以作价卖给社员。这些政策和规定,促进和巩固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发展。到1983年底,一些过去的老先进大队、条件较好的平川区和城镇郊区,也都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此,5县所有生产队全部建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年,晋城县40万亩小麦喜获丰收,共产小麦1.4亿斤,平均亩产352斤,创历史新高,成为晋东南第一个小麦产量超亿斤县。阳城县共养春蚕1.6万张,蚕茧总产达120万斤,也创历史新高。事实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在普遍建立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农村的专业户和重点户迅速发展。据统计,到1983年5月,晋城境内涌现出各种类型专业户、重点户118,716户,占农村总户数的29%。这些专业户、重点户成了农村发展的生力军和排头兵,成为农村经济向专业化、产业化过渡的必要形式。为了引导“两户”健康发展,并在发展中不断提高,1983年5月至7月,晋城、高平等县根据省、地委要求,相继制定了《关于发展和提高专业户、重点户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级领导一要继续清除极“左”路线的影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两户”的认识;二要继续放宽政策,让“两户”率先劳动致富;三要及时转变工作作风,注意培养新典型,每位领导都要联系2至3户专业户、重点户,帮助“两户”解决生产中的具体困难。7月上旬,山西省委书记李立功在晋东南视察期间,先后访问了沁水、阳城、晋城、高平、陵川县的部分专业户、重点户,并就山区发展经济提出了指导性意见。7月16日至22日,晋东南地区在高平召开“两户”现场会,着重交流与推广了高平县委、县农行、拥万公社党委、寺庄公社贸易货栈以及晋城县委等13个单位在发展和提高“两户”工作中的经验与做法。

  1984年1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委召开了农村工作会议。此后,晋城各级领导围绕学习传达中央文件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集中解决思想认识上存在的三个问题:一是衡量农村工作质量的最高标准是使农民尽快地富起来;二是要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必须发展商品生产;三是联产承包责任制是长期执行的政策。接着,各县主要抓了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明确规定土地承包一定15年不变,生产周期长的果树、林木、荒山等,承包期可以长达50年以上。结合延长土地承包期,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一些责任田作了调整,使土地相对向种田能手的手里集中。这些措施采取后,有10多万劳力从土地上分离出来,转向其它专业性经营和开发性生产,初步改变了农村的产业结构,工农商结合型取代了单一农业型。6月中旬,阳城县山头村5户农民创办了全省第一家农民“音像开发公司”。7月1日,阳城县曹炳胜的私人客车在县城车站开业剪彩,成为晋东南第一个客运专业户。7月21日至24日,全省家庭林场工作会议在沁水县举行,总结推广沁水县兴办家庭林场的经验。11月10日,陵川县附城镇首批农民考察团一行14人,启程前往浙江、江苏、广东等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参观考察,重点学习化工、造纸、开采、冶炼、建材、食品等6个行业的生产技术。5县还先后派出近400名干部深入农村,帮助一些地方落实土地承包期政策,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1984年底,5县农业总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达到8.5 亿元,比1978年增长63.5%,平均每年增长9.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62元,比1978年增长4.5倍,平均年增长64.3%。粮食产量达到6.7亿公斤,油料产量达到0.07亿公斤,分别创历史最高水平。

  (三)农村人民公社体制的废除与供销社体制的改革

  农村人民公社是1958年大跃进的产物。它在组织筹办生产队无力兴办的生产建设项目和企业方面,曾经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行,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已名不符实,公社体制已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政权建设。因此,取消人民公社体制,恢复乡镇已成为农村改革的必然。

  1983年初,晋城各县组成调查组,广泛调查,征求意见,确定改社建乡的思路,即在现行行政区域不变的前提上,把原公社改为乡(镇),分设乡(镇)党委和乡(镇)政府。把生产大队改为行政村,设村民委员会和村农业生产联合社;把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

  同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的通知》。1984年2月24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切实搞好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的通知》。3月,晋城各县根据中央、省委的通知精神,相继提出了本县“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工作的方案”。其基本内容是:人民公社不再是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层单位,原来由人民公社行使的职能由新的乡(镇)人民政府来行使。撤销作为行政机构的生产大队,成立村民委员会,其性质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调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搞好本村的行政管理、生产建设、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晋城各地的撤社建乡工作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重点是政社分开,建立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体制。到1984年5月底,5县建立117个乡(镇)人民政府(其中镇人民政府30个),2407个村民委员会。第二阶段的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合作经济组织。乡(镇)经济组织基本上是两种形式:一是由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专业公司或农工商联合公司;二是乡(镇)人民政府与经济实体之间设有农业合作社或经济联合社。村一级的合作经济组织,有的以原生产队为基础设置,有的以自然村为基础设置,有的同村民委员会分立,有的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乡(镇)经济组织与村民经济组织以及其他专业合作社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关系,各自都是独立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到1984年底,晋城境内80%以上的乡(镇)村都建立了经济组织。

  供销合作社是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由农民集资创办的合作经济组织。它作为一条城乡经济交流的主渠道,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以后,供销合作社同国营商业“两合两分”,逐步由“民办”变成“官办”,失去了合作经济原有的自主经营、机动灵活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特点,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形势的需要和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要求。1982年后半年至1983年3月,晋高阳陵沁各县相继开始对供销社体制进行改革,为此制定了改革方案,成立了县长任组长的改革领导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供销、加工、贮存、运输、技术、信息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核心是由“官办”改为“民办”,使其真正成为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改革首先从基层供销社入手,集中精力清理社员股金,落实股权,补发红利和进行扩股,恢复民主管理,扩大基层供销社的自主权。到1983年10月,5县117个基层供销社全部完成了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的初步改革,并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成立了县联社。县联社、基层供销社两级共有理事731人,监事531人,社员代表1582人,其中农民142人,职工189人。初步改革增强了基层供销社的纽带作用和活力。

  1984年,5县各级供销社根据省10厅局下发的《关于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方案》,开始第二步改革。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亲自带领供销社主任、农工部长到河南武陟县学习供销社体制改革经验,回来后以“五突破”(劳动制度、农民入股、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按劳分配、价格)为中心,开始扩大供销社的自主权。

  1985年初,晋城各地供销社改革围绕商品生产,建立了综合服务体系。同农民联合兴办种植业、养殖业商品生产基地,共同举办农副产品加工或兴建流通服务设施。陵川县供销社通过帮助贫困户寻找致富门路,根据贫困户特点,发展不同产业,在资金、物资、信息、技术上向贫困户倾斜,共扶助贫困户2083户,先后有1291户农民摆脱贫困,437户成了专业户,其事迹受到国家商业部、民政部表彰,在全国推广。此外,各地供销社还在发展横向联合,为农民实行部分商品代理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增强了供销社自身的积累与发展能力。经过改革,供销社依靠生产、供销一条龙式的服务,赢得了市场,搞活了企业,不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也大大增强了供销社自身的实力。晋城市(1983年原晋城县撤县改为县级市)供销社在改革中走在了前列,1985年4月下旬,被评为全省供销社系统的十面红旗之首,省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为该社记特等功。

  三、乡镇企业迅速崛起

  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中非农产业的总称,是在农村手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萌芽于农业合作化时期,产生于1958年的农村人民公社化时期。1984年6月以前,称为“社队企业”。1984年6月,随着晋城各县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

  20世纪60至70年代,以“五小工业”为主体的晋城社队企业曾走在全省的前列,在全国也颇有名气。晋城县曾被树为全国“工业学大庆”的一面旗帜。但是,由于公社、大队对企业实行“统收统支”的僵化管理,社队企业的利润大部分上缴,成为社、队以工补农、社队建设、经费开支的主要来源,只有小部分用于企业自身建设和扩大再生产。企业内部存在着“完成任务好坏一个样”、“企业盈亏一个样”、“职工贡献大小一个样”的“大锅饭”问题,严重制约了社队企业的发展后劲。

  为了加快社队企业发展的速度,从1979年起,晋城境内开始对大部分此类企业实行“五定一奖赔”的经济责任制。即社队对企业实行定人员、定产值、定资金、定利润、定报酬,超利润指标奖励,完不成指标受罚。企业对职工,也实行定出勤、定工作量、定质量,超奖欠赔的“几定一奖赔”责任制。由于定额管理,有奖有惩的经济考核代替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干预,企业开始有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对促进企业积极有效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讲求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只是由于当时“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没有改变,“五定一奖赔”制度并未真正落实。

  1980年,晋城、阳城等县部分社队企业,借鉴农业承包责任制的经验,试行“利润大包干”办法。这种“一人承包,一个指标,一次包死,超奖欠赔”的承包办法,责任明确、合同简单、效果良好。晋城县城关公社西关大队铸造厂,原来经营不善,管理混乱,1978年,全厂年收入仅4.5万元。1980年,该大队大胆启用能人,把懂技术、会管理的“明白人”选拔到领导岗位,实行企业对大队“利润大包干”责任制。企业内部实行以件计酬、按质论价、多劳多得的“小包干”责任制,并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行领导分工把关,包车间、包产品的内部承包办法,大大调动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了劳动生产率。1983年,该厂生产的暖气片畅销东北、内蒙、新疆等20多个省市,在山西省同行业产品质量鉴定评比中名列第一。当年上交国家税金6.3万元,上缴集体利润23.4万元,职工人均收入2250元。随后,晋城全境普遍推广了“利润大包干”责任制,对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起了积极作用。以现在的眼光看,这种大包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承包指标不完善、监督手段不健全、企业领导不稳定、承包合同不严肃、承包者容易发生短期行为等。

  1982年党的十二大以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单一的农村集体经营体制被打破,农村产权集体所有制受到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冲击。在这种形势下,晋城境内的社队企业开始试行合伙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多种改革。这一年,以晋城县城关公社西巷机械厂为代表的一批企业,开始采取职工带资入厂、集资办厂、折股计工、平均分利等办法,有效地缓解了企业资金短缺的矛盾,为扩大企业规模,促进企业发展走出了新路子。

  到1983年,晋城境内农民联户、合作企业达到3424个,占社队企业总数的16.6%;从业人数30428人,占社队企业人数的16.8%;联户、合作企业总产值844.6万元,占社队企业总产值的12.4%。

  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改革,为社队企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1983年底,晋城境内社队企业7517个,从业人员100195人,总产值达到31637万元,比1978年增长62.7%,平均年递增12.5%;总收入19812万元,比1978年增长38%;实现利税7629万元,比1978年增长57.7%;固定资产净值达到14793万元。

  1984年6月,晋城各县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后,原属公社、大队管理的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1985年初,各县乡镇企业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相继制定出一系列保护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明确发展乡镇企业是振兴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是建设具有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一环。第二,要求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采取灵活的政策措施,从各方面保护和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第三,给乡镇企业更多、更大的自主权;第四,实行“外引内联”,提高乡镇企业的产品竞争力;第五,全党动员,把发展乡镇企业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为此,1984年冬到1985年初,晋城各县派出经济考察团,到江苏、广东等地考察学习。通过这些措施,境内的乡镇企业出现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发展态势,初步形成乡镇办、村办、乡村联办、户办、乡村户联办“五个轮子一齐转”的局面,被称为“五轮驱动”。乡镇企业的种植业、养殖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与服务业等6个产业部门,都在不同的基础上全面发展起来,出现了“六业兴旺”的局面。

  在此期间,乡镇企业逐步推行“集体承包、厂长负责、定包利润、超额分成”的承包任期目标责任制,改干部任免制为招聘制,改固定工制为合同制,改固定工资制为浮动工资制,调动了承包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活力。1984年,晋城境内乡镇企业达到20676个,从业人员185168人,总产值68298.71万元,总收入46713.62万元,上缴税金4176.79万元,纯利润13771.41万元,这一时期成为晋城“乡镇企业超高速发展时期”。

  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探索

  在农村经济改革取得进展的同时,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开始探索。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召开到1984年底,晋城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处于试点阶段。试点的主要内容是政企分开,下放企业,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经济责任制、厂长(经理)负责制,以及尝试进行财税、流通、价格、金融、投资体制改革。改革的方法是局部试点,单项推进。从改革的成效看,它激发了企业的活力和职工的积极性,企业的经营管理得到了改善,经济效益有了一定提高。但是,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主要是由于新旧体制转换期间矛盾较多,单项改革很难持久深入;加之缺乏经验,改革的政策多变,安排部署缺乏连续性,这样必然影响到改革的效果。

  (一)扩大企业自主权与推行经济责任制

  1979年4月7日至10日,晋东南行署召开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厂矿负责人座谈会,讨论加强企业政治思想工作,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和增产节约运动,加快工业发展步伐,改进企业管理和领导作风,支援农业生产等问题。会上,省委常委、省革委副主任郭钦安介绍了全省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改革企业管理体制情况,要求晋东南地、县领导和厂矿负责人积极进行改革的试点探索。会后,晋城、高平、阳城等县确定一些厂矿进行扩权试点。扩权主要内容是实行利润留成,把企业经营的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结合起来。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后有权自行安排生产,有权销售部分产品,对生产发展基金和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中短期设备贷款等,有权捆在一起使用,有权决定企业机构设置和任免中层以下干部,有权对职工进行奖惩和拒绝乱摊派。

  实行扩大自主权试点后,企业增效明显。第一,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制度,经济责任、经济效益同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使广大职工从物质利益上更加关心企业经营,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晋城钢铁厂于1979年一举甩掉了连续12年的亏损帽子,产量、质量、成本、消耗等指标创出历史最高水平。阳城蒿峪铁厂的吨铁成本连续多年为全国冶金行业生铁成本最低。第二,企业有了灵活使用资金的权力,加快了挖潜、革新、改造的步伐。1979年底,高平新庄、申家庄煤矿铁路专用线建成投入运营,加快了煤炭运销速度。申家庄煤矿采用长壁煤加金属柱,分层机组采煤试产成功。高平化肥厂进行技术革新和改造,增置沸腾炉、碳化塔,提高了化肥生产能力。晋城酒厂采用优质新菌种,使白酒和酒精的出酒率大幅度提高,用曲数量显著降低。晋城汽车配件厂严把材料检验、工艺安装、产品质量三道关,使空气压缩机的合格率达到100%,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第三,企业有权根据市场需要组织生产,把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结合起来,引入竞争机制,把生产搞得更活。第四,扩大了企业干部任免和劳动管理的权限,企业管理的自主性和机动性增强。

  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同时,晋城各县从1979年开始,在部分工商企业中推行了承包经济责任制,主要是厂矿企业向工业部门、工业部门向财政部门实行两级盈亏承包。同时,出现了多人联合和个人承包经营企业的形式。这种承包形式使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和利税的前提下,有了更大的自主权。企业同时对职工实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把承包指标层层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如实行计件工资制等。1980年4月2日,晋东南地区工交建、财贸战线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工作座谈会在高平县召开。会议指出,实行奖励、计件工资是企业内部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后,凡具备条件而未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要认真实行起来;已实行的要认真总结,实行好的逐步完善,出现问题的要整顿;不具备条件的,不要盲目实行。

  1980年9月,根据省、地委确定在高平县进行工业体制改革试点的指示,高平县委、县政府经过调查研究,参照外地经验,制定出《关于高平县工业体制改革和职能机构、职权范围的试行方案》。主要内容是撤销工交办公室,成立经济委员会,确定了经委的职权及下属机构的设置。从管理体制上解决了现行经济管理体制层次太多、机构重叠、多头领导、互相牵掣、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等问题。

  1981年1月中旬,晋东南地委在晋城召开全区劳动就业会议。提出在“群众集资、大厂支援、国家资助,因陋就简”的原则下,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广开就业门路;企业要主动走向市场,“找米下锅”,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企业可以自行确定职工工资、劳保福利待遇。同年3月,晋东南行署召开全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全面铺开工商合同的试行和管理,以经济合同协调产、供、运、销之间的关系,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4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工交会议,提出工交企业也要象农村搞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实行经济责任制。6月,晋城各县工交战线普遍推行经济责任制,各职能部门面向企业,密切配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在计划管理上,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企业根据市场自行安排生产相结合的形式,不同程度地扩大了企业计划管理自主权。由于经济责任制的实行,6月底,晋城矿务局超产原煤20万吨完成上半年的生产任务,全员劳动效率、采煤机械化程度等均达到或超过全国同类型企业先进水平,6月至年底,工业月平均产值比前5个月增长10.7%,利润和税金增长17%。

  1981年8月,晋东南行署召开全区财贸系统经营管理责任制座谈会,山西省省长罗贵波出席了这次会议。会后,晋城各县开始在财贸系统普遍推行经营管理责任制。到1981年底,5县95%的企业在国家和企业之间实行了经济责任制,82.7%的企业实行了内部经济责任制。财贸系统80%的单位落实了经营管理责任制。

  从1982年开始,各县把完善经济责任制的重点放在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上,分别组团到浙江、江苏、上海进行了专题学习考察。1983年5月,高平、阳城两县实现了企业无亏损。8月,晋城改为县级市。11月,原地营晋城钢铁厂、太行印刷机器厂、晋城皮革厂下放给晋城市管理;高平造纸厂、高平链条厂、高平变压器厂下放给高平县管理,同时扩大了地方和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1984年6月17日至21日,晋东南地委、行署召开包括乡镇以上领导1000多人参加的全区改革工作会议,围绕“城市改革首先是工商企业改革”这一重点,认真学习了中央和省委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就全区如何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制定出《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搞活工商企业的若干规定》和《对各县(市)委正副书记、政府正副县(市)长实行经济奖惩的办法》。到年底,全境工商企业层层实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或门店独立核算制,完善了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改革了工商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在工业企业实行了计件工资、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在商业企业实行了浮动工资制、销售工资含量制、以销计酬制、日工资制、职务津贴等多种形式的工资制度,克服了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弊病。

  (二)国有企业的利税改革

  为了解决国有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和经济承包责任制后出现的一些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晋城各县在1983年7月和1984年10月,先后分两步实行了利税改革。

  国务院批转的财贸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规定:凡是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根据实现的利润,按55%的税率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一部分分别采取递增包干、固定比例、定额包干等办法上缴国家,一部分按国家核定的留利水平留给企业。凡是有盈利的国营小企业,根据实现的利润,按8级超额累进税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全部留给企业。1983年7月,晋东南地区首先在沁水县搞利税改革试点。随后,各县相继实行了利改税。同年,5县工业总产值达14.98亿元,比利改税前增长17%,实现利润增长28.4%,上缴国家利润增长14.9%。

  1984年9月,晋城境内10多家国有企业逐户逐级开展利改税测算工作。10月1日起,全部按第二步利改税办法开征各税。对小型企业和预算外国营企业按新8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对部分大中型国营企业在征收55%的所得税后,再征收国营企业调节税。同时,将原工商税按照纳税对象,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盐税和营业税。对第一步利改税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加以改进,增加资源税、城市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对核定的基数利润扣除55%的所得税后,留利达不到1983年合理留利的大中型企业不征调节税,并在一定期限内经批准减征一定数额的所得税。第二步利改税改革,由税利并存过渡到完全以税代利,既是国家与企业之间分配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又是工商税收制度的一次全面改革。通过利改税,由原来单一税制转变为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复税制,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的税制体系。

  利改税改革,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第一,通过改革,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基本上纳入了固定的轨道,使国家和企业都做到心中有数,减少了过去那种每年争基数、争留成比例的扯皮现象。第二,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实行利改税后,企业如赢利,除了上缴国家税收外,还能留下一部分利润;企业如亏损,国家不再给予补贴,这就给企业既增加了动力,又增加了压力。第三,企业不再按行政隶属关系上缴利润,所有国有企业都把税收交给税务部门,有利于协调“条条”与“块块”、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第四,发挥了税收所具有的强制性、稳定性的作用,保证了财政收入及时稳定入库,企业拖欠收入的状况明显减少。利改税改革基本适应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并存的现状,对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自主权,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起了推动作用。

  在实行利改税的同时,财政体制改革也逐步展开。1979年,省对各地、县实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的财政管理体制,主要内容是地方财政支出同地方财政收入挂钩,实行总额分成;地方机动财力按当年实际收入比上年增长的部分和确定的增收分成比例提取。这种体制是增收部分按上级核定的比例,能够留给地方一部分机动财力,至于收入计划、支出指标仍由上级核定。这种改革仍具有统收统支的性质,存在统得过多的弊端,束缚了地方当家理财的积极性。1980年,省对各地(市)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主要内容是:在收入方面,将地方组织的收入划分为固定收入和调剂收入(工商税收),实行分类分成的办法;在支出方面,一是经常性支出按企业和事业隶属关系划分;二是专项支出仍由上级财政以专款形式下拨,不列入地方支出包干范围。这一改革打破了长期以来财政管理体制上的统收统支局面,调动了各级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1983年利改税改革后,省对晋东南地区又调整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一定五年不变”的财政管理体制。地区对晋城各县财政管理办法调整为:对晋城、高平按划定的税种实行“核定收支,总额分成”;对阳城实行“完成考核任务,执行递增包干,不达考核收入任务,仍按比例上交”;对陵川、沁水则实行“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以上不论哪种办法,完成考核任务的超收部分都全部留给县里支配。

  (三)购销、价格体制的改革

  农业和工业生产体制的改革,必然要求对流通领域长期实行的统购包销制度和价格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晋城各县在物资管理体制和商业企业所有制结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农产品、工业品和生产资料流通中的计划调拨比例大幅度降低,生产和商品流通中的市场调节作用逐步增强,这对于促进工农业生产,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发展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对工业产品的经销,从1979年起,赋予商业企业一定的自组货源的权力,部分工业品实行了订购和选购,用“以销定产”取代了“以产定销”。1981年正式取消包销,对日用工业品分别实行统购统销、计划收购、订购和选购等4种形式。党的十二大以后,日用工业品的购销形式以计划收购、订购、选购、联销、代销、工业品自销等为主,“以销定产,以销定进”,逐步缩小了计划商品管理范围,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比重。与此同时,还调整了社会商业结构,建立和发展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流通格局。在扩展、疏通国营商业主渠道的同时,积极扶持集体商业,鼓励个体商业,开放城乡集市贸易,形成工业品产、销“一条龙”,使社会商业网点、人员和流通体制与国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在此期间,晋城各地还在大中型商业企业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小型零售商业企业和饮食服务业实行改制、租赁、承包、股份制、拍卖等形式的改革。1984年,在撤销中心店,划小核算单位的基础上,以1983年实绩为基础,对年利润在8万元以下的小型零售企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改、转、租。之后,又将改、转、租逐步扩大到食品、蔬菜等行业和小型工业企业。同时,省商业厅将设在晋城境内的一些采购供应站、分站(二级站)下放给所在市、县管理,合并组建了新的批发机构,减少了流通环节,打破了过去一、二、三级批发机构的层次。1985年,各县又取消了原定20%的浮动幅度限制,生产企业计划外自销价格全部放开,一律随行就市。

  在价格改革方面,晋城各县确定了两个主攻方向:一是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价格体系的调整与改革,目的在改变过去价格体系中许多商品价格既不反映价值,又不反映供求关系的不合理状况;二是为改革价格管理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状况,不仅下放和放开多数食品价格和日用工业消费品价格的管理权限,而且还下放和放开大多数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以及部分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管理权限。1979年4月,提高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同年底,提高肉、蛋、菜、奶、鱼等8种主要副食品的销售价格,把价格改革从生产领域扩展到流通领域。1981年提高烟、酒价格。1983年调整了棉布、化纤织品价格,降低手表、闹钟、收录机等耐用消费品价格。与此同时,还有计划地调整了矿石、生铁、煤炭、水泥、钢材等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及部分交通运输收费标准。1984年4月,放开工种粮和行业用粮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因粮油和主要副食品价格提高而影响城镇居民增支的部分,国家财政和企业均给予适当补贴,并将财政对价格的部分补贴由暗补改为明补,正确处理了理顺价格体系与保障人民生活的关系。1984年以后,价格改革进入调放结合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放开了县以下乡镇企业的小窑煤、小生铁、小水泥和中小农具等生产资料价格,并对计划外自采的高档紧俏日用工业消费品实行了比较灵活的价格政策。第一阶段的改革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工农业产品交换比价不合理的状况得到初步改善;二是有效地调动了农民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三是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上升幅度超过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上升幅度。总需求与总供给差距不太明显,物价虽有上升,但上升幅度不大,社会相对稳定。从1979年到1984年,全境累计社会零售物价总水平上升13.4%,平均每年上升2.2%。

  五、科学技术和文教卫生体制的初步改革

  (一)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尝试

  1978年12月24日,晋东南地委召开全区科学大会,对涌现出的233个先进集体、197个先进工作者和188项优秀成果的获得者进行了表彰。会议讨论制定了《晋东南地区1978 ~ 1985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立了今后科研任务和重点科研项目。为了保证这些科研任务和重点科研项目的完成,地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① 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科研管理机构。恢复了地区科委,与科协合署办公;② 加强科学研究机构的整顿和改革,广泛开展科学实验活动;③ 抓好基础教育,加强科技队伍的建设;④ 认真组织好重点科研项目的会战攻关工作;⑤ 搞好科技情报和科协工作,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和推广先进经验;⑥ 搞好标准化和计量工作;⑦ 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实行科学奖励制度;⑧ 定期对科学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980年,晋高阳陵沁5县开始进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科委和科协分开办公,科委主抓科技规划制定、项目实施、成果推广,科协主抓项目的研究和普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公社、企业也配备了专职科技人员。同时,各县先后成立科技学会26个,农民技术研究会239个,科技研究推广的实力明显增强。但是,由于这些改革并未触及科技体制本身,存在已久的科技工作与经济建设相脱节的弊端依旧存在,阻碍着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和科研效益的形成,也影响着科技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因此,科技体制改革仅是起步,任重道远。

  1982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从这一年起,围绕如何解决科学技术面向经济、为经济建设服务,如何调动科研单位、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等问题,晋城各地开始了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尝试。如组织科技人员下乡,在县、乡、村各级建立农业技术服务机构,试行科技三项费用有偿使用,建立科研生产联合体制等。同时在独立科研单位逐步实行课题承包,建立各种责任制,扩大课题组长的权力,实行所长负责制。这些尝试,促进了科研与生产结合,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如,高平县水利科技人员创办了水利技术服务公司,与所属的原村水利服务公司配合,大力推广流动喷灌技术,使受益农田面积达1万余亩。与牛家村联合利用泉水进行滴灌,取得良好效果。1983年11月上旬,水电部农水司在高平召开农田水利基层科技队伍建设座谈会,来自广东、四川、山东、江苏、安徽、吉林、陕西、河南和山西9个省的水利工作者代表,围绕高平县改革基层水利机构,创办水利技术服务公司,建设基层水利科技队伍,发展农田水利事业的情况进行参观、学习、交流。并讨论修改了全国区、乡水利、水保技术职称考评条例草案。

  1984年,晋城各地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山西省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试行办法》,确定对一些科研站所进行改革试点。重点是扩大科研单位自主权,改革经费调拨使用制度、人才管理制度,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工业、农业科技工作等。通过改革,促进了人才交流,活跃了技术市场,加强了技术转化。阳城蚕桑学会研究出一年连续养蚕新方法,即由一年养春秋两季蚕发展到养春蚕、晚春蚕、夏蚕、早秋蚕、中秋蚕、晚秋蚕和省力化养蚕等新技术。这些技术推广应用后,使阳城县蚕茧产量连续5年名列北方第一,被全国蚕茧生产会议誉为北方地区蚕茧生产的一颗明星。

  (二)教育体制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育战线认真落实工作重点转移,积极进行整顿、调整,迅速恢复了教学秩序。

  1978年至1979年,晋城各县首先对中等教育结构进行了初步调整,主要是压缩七、九年制学校,大幅度撤销、合并各类高中,恢复建立起一批农中、农校、农大,调整面达41%。1980年,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晋东南地委作出大力普及小学教育的决定。晋城各县在贯彻执行中,推广湖南省桃江县教育工作经验,以普及小学五年制教育为重点,按公社人口集中程度分三类规划,分期完成了普及小学教育的任务。1980年底,境内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5%,巩固率达到99%。同时,狠抓幼儿教育的恢复和发展。1979年3月,晋东南地区妇联、教育局、卫生局联合在高平召开幼教工作现场会,推广高平县发展幼儿教育的经验。这一年,各县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近60%,其中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0.8%。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发展教育列为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1983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之后,晋城各县掀起集资办学的热潮。1982年至1983年,阳城县群众集资共328.4万元,沁水县群众集资共132.8万元,高平县群众集资达到1047万元。同时,将学校勤工俭学纳入正常轨道。校办厂、场有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纯收入不断增加,除用于发展生产、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福利外,还有了一定数目的积累。1980年,阳城一中、台头联合学校、蟒河学校等出席了晋东南地区中小学勤工俭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会。1982年6月,沁水县教育局参加了全国在吉林召开的勤工俭学工作会议,受到了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经委的表彰奖励。境内大部分中小学实现了“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人人有桌凳”。其中,很多学校达到了教学仪器、图书、文体器材“三配套”,修建了一批高标准的教学楼,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到1984年底,经省政府验收,晋城市、高平县儿童入学率达到99.8%,巩固率达100%,五年级学生的毕业合格率达到98.7%,12—15周岁少年受完5年教育的普及率达到99.4%,完成了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阳城、陵川、沁水县也有83%以上乡镇基本达到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要求。

  1984年末到1985年初,高平县被确定为农村中小学领导体制改革试点,开始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即地区办大专、中专和重点中学;县级办完全中学、高中、重点初中、农民职业技术学校和实验小学;乡(镇)办初中、中心小学;村办小学和幼儿园。到1985年4月,这种办学方式在境内各县进行了全面地推广。在学校体制改革方面,先是实行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以后,又逐步将各种责任制引入各种教学岗位。到1984年,境内学校全部实行了校长负责制。1983年,阳城县率先实行教师招聘制,选聘时学校与教师有双向选择权,失聘者不再任教,另外安置。全县共辞退了81名不合格的民办教师和代理教师,同时招聘了一批合同制中小学教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半月谈》等各大报刊对阳城这一改革经验进行了报道。之后,境内中小学纷纷推广。1984年2月,晋东南地委、行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引进人才,招聘教师。到10月,来自全国21个省、市的162名教师被聘用,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9%。

  高考制度恢复以来,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一味加大学生课堂学习负担,忽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造成许多负面效应。晋城一中1983年参加高考体检的1432名考生中,竟有651人因体检不合格,致使报考专业受到限制的考生占到总数的44%。针对这种情况,各县组织部分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到北京、上海、黑龙江、福建、江苏等地学习考察,根据各县实际,结合外地经验,在教学方法上开始改革:一是转变教育观念,在加强“双基”的基础上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二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把教学重点放在教给学生学习方法上,逐步培养学生自学的习惯;三是从起始班抓起,年级把关,早打基础,引进先进教学方法。1984年,晋城李寨中学和犁川中学在上好文化课的同时,开展了“增四课”(农机、农技、医疗、果林)、办五小(小农场、小林场、小饲养场、小苗圃、小实验田)、学一技的实践教育活动。成立了10个兴趣小组(理发、刺绣、缝纫、维修、油漆、木工、小记者、小摄影、绘画、拖拉机驾驶),建立4个校外辅导站(乡医院、农科站、农机站、乡办林场)。小农场培育出两个小麦优种,小林场种普通树1万余株,红果树4千余株,并建立了农科、果林、医疗、养殖、机电、汽车驾驶等活动小组。5月,共青团中央在晋城市召开了部分省市团的中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会,市委交流了经验,并现场参观了这两个学校的做法,授予这两所学校“实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光荣称号。之后,《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半月谈》等报刊连续报导了他们的经验,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晋东南地区教育局十分重视,会后把这一经验向各县中学进行了普遍推广。

  与此同时,各县对各种职业教育也进行了改革,特别是加强了成人教育和扫盲工作。1978年到1983年,5县共扫除文盲42609人。至1985年4月,全部获得“基本无盲县”合格证书。

  这一时期教育体制的改革还处在起步阶段,力度明显不足,遗留问题很多:一是政府对学校行政干预仍然过多,统得仍然过死,学校缺乏应有的活力;二是基础教育薄弱,学校数量不足,教育质量不高,合格的师资和必要的设备严重缺乏;三是许多课程内容陈旧,教学方法死板,实践环节不被重视;四是教育结构比例失调,没有高等教育机构,经济建设急需的职业和技术教育发展缓慢,不同程度地脱离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文体卫生事业的整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晋城各县对文体卫生事业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整顿,逐步改革了一些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体制,促进了文体卫生事业与国民经济同步发展。

  在文化战线,1978年以后,各县重点抓了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的建设。1981年5月,山西省试办农村集镇文化中心研讨会在陵川召开,会议对陵川县文化局和附城公社建立文化中心的经验作了充分肯定。同年秋,陵川文化馆和附城文化中心出席了全省农村文艺工作表彰会,双双获得先进集体荣誉。附城文化中心还出席了全国农村文艺工作表彰大会。到1984年,晋城五县境内所有乡镇都建立了文化站或文化中心。1985年1月,省文化厅在晋东南地区召开普及文化站工作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阳城县的文化中心。晋城各县的文化站、文化中心运用文艺轻骑队、放录像、办展览等形式,宣传党的政策,传播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沁水县端氏镇文化中心协同镇医院、法庭、农技站、农业机械修配所等单位,举办了各种讲座,很受群众欢迎。陵川县古郊乡文化中心连续办了4次红果树栽培训练班,两年之内,全乡栽活红果树14万株,红果产量翻了一番半。阳城县横河乡文化中心在乡里举办巡回普法讲座,对广大群众进行普法教育,有效降低了刑事案件的发案率。

  1978年到1984年,晋东南行署文化局举行了五届群众文艺调演,晋高阳陵沁5县参演的代表队都取得了好成绩。1979年至1980年,沁水编演的小戏《打扁担》、《半个光头》,晋城编演的对口快板《找对象》,阳城编演的舞蹈《剪窗花》,陵川编演的歌舞《神州观灯》等先后赴省城演出,受到广泛欢迎和好评。这期间,晋城地区的文学艺术创作也日趋繁荣,一批青年作家、表演艺术家相继涌现,一批文艺精品相继问世。

  1979年,晋城等5县实现了县县有电影院。1981年,各县撤销电影管理站,成立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到1984年,境内一些较大的城镇也相继修起了电影院,许多农村还出现了电影放映专业户。1980年,陵川县广播站研制成功播音自控装置,安装在曹庄公社广播站,创造了全省第一座无人值机的自动化公社广播站。该项成果获省政府重大科技成果奖。1984年,晋城市、高平县成为全省广播线路标准化和用户设备规格化先进县。同年,高平、阳城人民广播电台开播,成为全省首批开播的县级广播电台。此间,各县还筹建起电视差转台,结束了过去无法收看中央、省电视台节目的历史。

  在体育方面,1982年以前,各县农村体育活动主要依托“文化站”、“青年之家”开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1983年,各县均成立起农民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乡村,农民自己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开办体育俱乐部,打破了过去官办、厂办体育的单一体制。1979年至1985年,晋城境内共建体育场地174个,推动了各地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

  在卫生系统,首先是赋予爱国卫生运动新内容。1980年6月上旬,晋东南地区爱卫会对全区爱国卫生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农村“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良厕所、水井、畜圈、炉灶、环境)进展情况;城镇卫生管理、改善市容及法制教育情况;厂矿整洁、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及“三废”治理情况;饮食行业和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学校卫生及幼托组织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晋城各县城、乡脏、乱、臭、不卫生状况均有所改善,四害密度和传染病发病率普遍下降。这次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各地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1982年6月,晋城县被晋东南地区爱卫会评为爱国卫生先进县,沁水县、阳城县也同时受到表扬。同年9月14日至19日,全国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晋城县召开。中央爱卫会副主任、卫生部部长崔月犁主持会议,各省、市、自治区爱卫会主任、全军爱卫会、铁路爱卫会、城乡环境保护部、卫生部防疫司以及各地卫生先进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央、省、地10余个新闻单位的记者采访了会议实况。晋城县在会上介绍了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的经验,与会人员参观了晋城县巴公、周村、水东、东四义、河地、苇町、来村、渠头、北板桥等村镇。1983年,晋城县荣获山西省爱国卫生流动红旗。联合国卫生考察团到东四义村考察。国务院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在东四义拍摄彩色科教片《农民的心愿》在全国公映。1984年,晋城市和高平、阳城、沁水等县被评为省卫生红旗县城。晋城市还被评为全国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受到中央爱卫会的表彰和奖励。

  其次是加强妇幼保健工作。1980年7月,晋东南行署在全区推广高平县计划生育与妇幼卫生相结合的工作经验。同年12月15日至30日,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座谈会在高平县召开,参会人员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厅长,妇幼处处长以及妇幼卫生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代表,共计81人。卫生部妇幼司司长林佳媚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会后全国各省、市多次派团来高平学习经验。

  第三是对医疗机构体制进行了初步改革。1983年开始,境内国营医院实行文明医院建设制度,制定了文明医院标准,集中治理医院的脏、乱、差。这一年,阳城、陵川医院成为文明医院。到1985年,境内所有县级医院均成为文明医院。一些医院开始试行院长负责制。同时,根据中央、省、地有关精神,各县开始允许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办医疗,补充医疗机构的不足,方便群众。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原有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不能适应农民的需要。群众对合作医疗中存在的“干部吃好药,社员吃草药”、“多数人出钱,少数人得利”的现象十分不满,农村医疗体制开始走上改革的道路。境内农村卫生出现三种办所新形式:一是集体经营;二是集体投资个人承包;三是个体投资经营。到1984年底,这三种形式占到农村卫生所总数的90%以上。

  六、对外开放的起步和第六个五年计划的完成

  (一)对外开放的起步

  晋高阳陵沁5县地处内陆,地理环境相对封闭,城市化和工业化程度较低,对外开放相对滞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外开放开始迈出新的步伐。

  1980年11月,新西兰林肯大学校长带队到沁水考察,就合作建立示范牧场问题同沁水县领导进行洽谈协商,并达成初步合作协议,这是晋城境内对外开放迈出的第一步。

  1981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余秋里在视察了晋东南的工作后指出,晋东南经济要快速发展,必须发挥煤炭资源优势。要多搞几个口子,把路修好,扩大同外地的交流与合作。为落实中央领导的指示,晋城各县1982年到1983年开始加快出境公路的新建和改造。主要项目有:太(原)洛(阳)公路晋城至大口复线建设;阳(城)济(源)公路全线贯通;晋城县城经柳树口至张路口省界贯通;沁水中村至翼城贯通。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十分有利于加快晋城对外开放的步伐。

  1982年3月28日至5月7日,晋城各县派人,随晋东南行署专员赵锐、副专员马槐成率领的地区工业经济技术考察团,先后到浙江、江苏和上海,重点学习考察丝绸、化工、消费品工业以及社队企业。在两省一市共参观了70多个工厂和社队企业,学习了他们先进的工业生产技术和企业管理经验,还同浙江、江苏有关地区和部门分别就开展经济技术协作事项进行了广泛的商谈,初步达成技术协作协议21项,经济协作协议2项,物资协作协议2项。为加快这些协议的落实,1983年初,晋城县依托太焦铁路,建起大型煤炭发运站。同年,陵川县从甘肃省引进优质牧草天芒雀麦,为该县发展畜牧业增加了新草种。

  1984年,各县对外贸体制进行改革。县一级只设外贸公司,不设行政机构。公司拥有决策权、机构设置权、干部任免权、人事调动权和利润分配权。4月26日,晋城市委、市政府(县级)在北石店镇七岭店村召开平反大会,对因运销煤炭而以投机倒把罪判刑8年的村民姚海林公开平反。此举是晋城各级领导思想观念开始转变的标志。6月,沁水县委、县政府聘请一批在全国各地工作的沁水籍干部职工为“家乡建设指导员”。这项工作开展一个月后,就收到各种经济信息100多条,由此达成的购进与销售额约300万元。阳城县外贸公司1984年6月底实现利润14.9万元,超过全年利润计划的6%,比上年同期翻了一番多,在山西省外贸系统中名列第一。8月,应晋东南地区蚕桑丰产示范研究协作组的邀请,日本养蚕专家到沁水、阳城等地进行为期近一个月的蚕桑技术指导,提高了桑农在桑树栽培、桑园管理、养蚕等方面的技术水平。10月,各县再次派人,随晋东南地委副书记崔光祖率领的经济技术考察团,赴江苏、浙江等县学习考察。同月,为扩大晋城市的影响,由晋城市委、市政府(县级)同长春电影制片厂联合拍摄的纪录片《晋城》上映。影片全面地展示了晋城所处的地理位置,所有的矿藏资源和土特产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山水名胜以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市、农村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对宣传晋城形象、加快晋城对外开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12月3日至6日,新加坡东风机械有限公司经理宁志清一行到陵川进行考察,并就合资开发陵川大理石进行洽谈,双方签署了“备忘录”。截止1984年底,5县在晋东南地区开展的“三引进”(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活动中成效显著。共引进资金4000多万元,引进技术600多项,引进各类人才1200多名,同外地联办企业180多个,其中仅炼铁一项就引进资金1200多万元。五县还与全国近20个省、市的上百个单位、地区建立了长期经济协作关系。在省政府召开的春秋两次国际、国内洽谈会上,晋城地区五县成交对外合作项目30多个,对外开放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1985年1月,晋东南地委召开赴江苏、广东经济考察报告会,地委书记祁英联系考察收获,就全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提出一系列要求: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左”的框框和传统观念的束缚;二是因地制宜,发挥煤炭、矿产等方面的优势,做到村村有工厂,一村多厂,家家有人进工厂;三是大力引进资金、技术、人才,鼓励农民进城办企业,在税收、物价、银行立户、审发营业执照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政策,撤销现行的一切不合理的限制;四是多面出击,跑遍全国,多方挂钩,建立窗口,加强与各地密切联系。各县(市)可以考虑与外地建立友好关系,长期合作,互惠互利;五是起用人才,让脑子灵、路子宽、胆子大的开拓型干部走上企业的领导岗位。企业内部要认真进行改革,坚决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厂长负责制,改固定工为合同工,改固定工资为浮动工资,改干部任命制为聘用制;六是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建设新式住宅和新的福利设施,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展示农村新风貌;七是组建必要的服务型公司,为振兴经济,提供社会服务。这次会议进一步开阔了晋城各县(市)干部的视野,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再一次吹响了动员号。

  (二)第六个五年计划的完成

  1981年,晋城各县开始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六个五年计划。在地、县委和行署、县政府的领导下,经过5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到1985年,即晋城实现市管县的前夕,“六五”计划顺利完成。“六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有:

  国民经济主要综合指标增长迅速。1985年,全市(市管县后按南五县口径统计)社会总产值完成25.4亿元,是1980年的2.02倍,平均每年递增20.4%。国民收入完成11.9亿元,比1980年增长90.8%,平均每年递增18.1%。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0.7亿元,比1980年增长71.5%,平均每年递增14.2%。这样高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全省平均增长速度,在历史上是少有的。5年中,国民收入的增长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保持同步。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长10%。5年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4.64亿元,几乎相当于1949年至1978年29年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额。其中,用于能源建设的投资达1.83亿元,占全部投资总额的近40%,比“五五”计划期间增长1.7倍。用于更新改造项目的投资1.35亿元,占投资总额的30%。由于投资而迅速新增加的全社会固定资产价值共达4.36亿元。

  工业生产快速发展。“六五”计划期间,5县工业生产得到全面发展,其特点是经济效益的增长高于产值的增长。198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24.1亿元,比1980年增长1倍,平均每年增长17%。5年中,原煤累计产量8948.6万吨,生铁99.6万吨,发电量26.5亿千瓦时,分别年均递增12.5%、13.1%和8.4%。其中原煤、发电量外调平均年增13.3%和20.1%。煤、电的大量外调,为缓和全国能源紧张状况做出了重大贡献。工业生产是在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发展的。1985年与1980年相比,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收入的增长超过了产值的增长,其产品销售收入平均每年递增10.2%,快于同口径产值平均每年递增8.7%的速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80年的11506元提高到1985年的12722元。5年累计新增加的产值中,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增加的约占67%,扭转了过去发展生产主要依靠增加投入的状况。

  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六五”期间,5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上各种投入的增加,使农业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1984年,5县粮食总产量达6.7亿公斤,棉花总产480万公斤,油料712万公斤,提前一年完成“六五”计划。其中粮食和油料总产创历史新高,棉花总产仅次于1983年,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二个丰收年。1985年,全市农业生产遇到了罕见的旱、雹、风、洪等特大自然灾害,受灾面积达20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0%,粮食减产2.4亿公斤。但由于林业、畜牧业和农村工副业的发展,农村社会总产值仍达14.43亿元,村经济收入到达12.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6%和17.6%。农民人均纯收入414元,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同时,乡镇企业也得到迅猛发展,1985年总产值达2.7亿元,比1980年翻了二番半;总收入1.9亿元,是1980年的2.6倍;上交国家税金1925万元,比1980年增加1.5倍;纯利润3002万元,比1980年增加38.7%。

  交通运输能力增强。“六五”期间,境内新铺铁路55公里,绝大部分为煤炭运输专用线,极大增强了煤炭外运能力。在修建公路方面,5县创造了民办公助修路新形式,即由农民出劳力,分段承包修路任务,由国家、集体给农民工补助一些材料费和工具费,形成全民修路的局面。这一经验得到了国家交通部和省政府的肯定,并在全国推广。5年中,五县公路通车里程年均递增11.2%,公路客货运输量年均递增15.2%。1985年,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1541公里,初步形成了以市区和各县城为中心,连接各乡镇和周边省、市的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

  科教文卫事业得到发展。“六五”期间,各县在地方财力许可的范围内,加强了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投入。5年中,用于这方面的财政支出共计1.2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6%,是“五五”期间的2.9倍。1985年,全市每千人拥有的医院病床达2.86张,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达3.61人。5县共取得各级科技成果1652项,其中,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75项,获地级科技成果奖的90项。这些科技成果,绝大部分已应用于工农业生产中,大大提高了科技进步因素在工农业生产中的含量。

  城乡市场渐趋繁荣,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六五”期间,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城乡市场购销两旺。1985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5.5亿元,比1980年增长1.1倍,平均每年递增15.3%。城乡人民收入增长较多。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0年164元提高到1985年的414.3元,增长1.5倍。其中,人均收入2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16.75万,占总人口数的9.3%;收入在200 ~ 500元的温饱人口103.9万,占64%;500 ~ 1000元的的宽裕人口39.5万,占24.4%;1000元以上的小康人口1.7万,占2.3%。1985年,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达508.3元,比1980年净增200元,增幅达64.9%,平均每年递增12.4%。全市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由1980年的0.6亿元增至1985年的2.8亿元,人均储蓄存款余额由1980年的34元增至156.4元,增长3.6倍。

  “六五”计划的完成,使过去长期困扰社会的一些经济问题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粮食、棉花、油类、蔬菜、肉、蛋等的大幅度增产,不仅解决了人民的温饱,而且普遍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由于消费品货源比较充足,过去许多定量分配和凭票供应的商品,除粮、油外,已基本取消限制,实现敞开供应。在吃、穿、用等基本生活需求改善的同时,城乡家庭拥有的电视机、洗衣机、录音机等高档耐用消费品数量成倍增长。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有了较大改善,38%的农户建了新房,农民人均居住面积1980年为0.8平方米,1985年增加到19.6平方米。

第三节 加强党的建设和改善党的领导

一、新形势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探索 

  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后,晋高阳陵沁5县各级党组织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进行了多方面探索。

  (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加强党员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晋城各县县委把思想建设放在了党的建设的突出位置。首先,狠抓了党员教育阵地建设,恢复了6所县级党校,各公社也普遍建立了党校。4000多个基层党支部(总支)中,设立了3684个党员活动中心。同时,把乡镇每年冬季举办的党员培训会固定下来,从而基本上形成了以县、公社党校、基层党支部党员活动中心为阵地的三级党员教育网,经常受到教育的党员达到90%以上。其次,在教育形式和方法上进行了创新,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使党员教育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比如,在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种经济责任制的过程中,当许多党员,包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出现了思想认识不清,满足现状,不思改革,恐“资”怕“右”,怀疑中央政策再变,借口因地制宜,想推翻作业组,重走老路等消极倾向时,就针对这种情况,及时对全体党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在1980年冬的培训中,采取正面教育、对比教育、针对性教育、忆苦教育等多种形式,消除了许多党员的思想疑虑,为农村改革持续深入创造了条件。再次,在教育内容上,紧紧围绕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各县重点抓了5个方面的教育:一是1979年至1980年,深入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使广大党员摆脱了长期以来“左”的思想束缚,逐步确立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为全面拨乱反正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从1981年开始,结合重新认识“农业学大寨”运动和学习贯彻《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组织广大党员系统地学习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各县都成立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领导组,采取电视教学与自学相结合,有组织有步骤地学习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等书。通过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及时对党员进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1983年11月,5县相继安排了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文献简编》、《党员必读》、《毛泽东同志论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和《邓小平文选》等四本书的学习。通过学习,促进了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了他们在政治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四是广泛开展了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党的宗旨及党风党纪教育。1984年,各县都发出了《关于在县、乡、村党员干部中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通知》,要求县抓乡镇、厂矿,乡镇抓村,厂矿抓班、组,一级抓一级,层层开展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党纪和法制教育,形势、政策和任务教育。通过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现党风根本好转,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五是进行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1984年8月至9月,5县分别举办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党员系统地接受这方面的教育,使广大党员进一步认清“文化大革命”的危害,坚定走改革开放道路的信心。

  1983年至1984年,5县县委分别向地委书面报告了开展党员教育、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充分肯定并总结了近年来开展党员教育的效果与做法。通过教育,一是清除了“左”的思想影响;二是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团结;三是初步克服了领导干部特殊化、以及以权谋私问题。教育的主要做法: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二是狠抓“一课三会”制度的落实;三是及时确定党员教育的内容;四是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下,积极开展学习先进的活动。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后,晋城地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忽视党的组织建设的情况。其主要表现是:在农村,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忙自己的责任田,不少基层党组织软弱痪散,甚至于瘫痪、半瘫痪。在一些单位和企业,有的把党政职能分开误解为党政分家,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工作条件发生变化,地位受到影响;有的仍习惯于过去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做法,过多地忙于日常事务,没有足够的精力抓党的建设。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影响了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建设的正常开展。

  为了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晋高阳陵沁各县委狠抓了党的组织建设。1979年9月至1981年12月,沁水、高平、阳城、晋城先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按照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选举产生了各县党的领导机构。在发展党员方面,各县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视培养、吸收生产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1979年至1984年,5县共发展党员5917名,其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2346名,占40%,工人461名,农民2665名,分别占7.8%和45%。高平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受到了普遍重视和推广。1980年4月,高平县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做合格党员的活动。通知发出后,全县很快掀起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做合格党员热潮。6月11日至15日,晋东南地委在高平县召开了全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向全区推广高平的经验。7月1日,高平县对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表彰了一批先进党支部和合格党员。同年11月,县委召开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党的建设提出5条要求:一是坚决克服“党不管党”的倾向,切实把加强党的建设列入各级党组织的议事日程,做到思想、组织、制度“三落实”;二是认真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四化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加强支部班子的建设;四是坚持“积极、慎重”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先进支部,做合格党员”的活动。在以后的2年多时间里,高平县委不断赋予此项活动以新内容和新形式。1983年3月,将这一活动发展为争做“两先两优”(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活动。全县有25个党委,19个总支,796个支部,2181个小组,13505名党员参加了“两先两优”活动。在活动中首先注重健全一课三会制度,保证党员学习经常化;其次,恢复和建立了党课教育网,796个支部全部建立党课学习辅导组;再次,实行“党员联户”制度,每个党员联系2至3户群众,一帮到底。1983年12月7日至9日,晋东南地委再次在高平召开党的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大会上高平县委介绍了自己的经验和做法。会后,晋东南地委专门发文在全区推广高平在党建活动中开展的“一课三会”、“党员联户”和“创先争优”的先进经验。1984年6月24日、28日,《山西日报》和《中国农民报》分别以《成功的尝试》、《他们是怎样站在农村改革前列的》为题,发表了晋东南地委副书记崔光祖写的关于高平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的调查报告。《红旗》杂志1984年第5期也以《农村党的建设要适应新的形势》为题,报道了高平加强农村党建工作的情况。

  这一时期,各县对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组织发展、活动方式以及党员教育和管理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改革,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到1984年底,5县县委下属158个基层党委(党组),4078个党支部(总支),党员总数达71096人。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在集中力量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少数缺乏严格党内生活锻炼的党员干部忽视了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一些处于领导岗位上的党员,不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甚至于出现了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生活奢靡、道德败坏等腐败现象。针对这种情况,五县各级党组织从源头抓起,强化了党的作风建设。

  1979年6月至9月,晋高阳陵沁各县相继恢复了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4月起,各县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准则》。6月上旬,各县相继召开有公社书记、厂矿负责人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要求各级领导严格对照《准则》,密切联系本人实际,实事求是地检查工作和作风。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各种违背《准则》的错误倾向。对同志间的批评,要从治病救人的目的出发,采用循循善诱的方法,耐心的和风细雨的帮助其改正错误。各县分系统、分单位多次举办讲座和座谈,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各县党校以《准则》为教材,对全体党员进行了轮训。在学习贯彻《准则》的过程中,各县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结合各自实际,集中解决了县、社两级领导班子中的派性问题。对有打、砸、抢行为和抵制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的个别领导进行了调整。分别讨论制定了改进领导作风、克服特殊化的具体措施。对领导干部乘车、住房、陪客、接待、文艺生活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随着《准则》的学习贯彻,党内民主生活渐趋活跃,实事求是的作风逐步恢复,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不断增强,党的集体领导日益加强。但是,党风仍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人民群众意见最大的是不正之风严重,违法乱纪案件时有发生,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招工时营私舞弊、借子女结婚收礼敛财、在修房盖屋中贪占公物、弄虚作假乱转户口和大吃大喝。为了刹住这些歪风邪气,各县加大了纪律检查工作力度。1980年5月中下旬,5县相继召开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传达中纪委二次会议和省委纪检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各县纪检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到年底,5县共查出各种违纪案件43件,对涉案的19人区别情节轻重,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个别严重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通过惩办处理,使广大党员受到一次生动深刻的党性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不正之风有所收敛。

  1981年至1982年,晋城各县集中查处了国家干部利用职权建私房的不正之风。一些县、社以上领导干部利用改革之机,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资财,为自己盖住房,修独院,甚至在《准则》公布之后,仍无视党纪国法,继续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修房盖屋,在党内外造成极坏影响。1981年10月中旬,各县都成立了干部职工私人建房清查领导组,重点对领导干部建私房进行大规模排查。截止1982年底,共涉及在县城所建私房1128户,查清1116户,对其中违反规定建私房的国家干部279人,以《准则》的颁布为界限,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了严肃处理。在大力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的同时,1982年4月,各县成立“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领导组”和办公室,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开展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1982年初,中共中央针对沿海地区一些领导干部极端严重的走私贩私的犯罪行为,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严重败坏党的威信的犯罪行为抓住不放,坚决打击。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并规定了各项有关政策。各县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办案,做到了步骤方法不走样,掌握政策不走样。5县全年共揭露重大经济犯罪案件144起,立案查处46起,结案22起。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违法犯罪活动,不仅是对经济犯罪的惩治,而且是对一部分干部的挽救和对广大干部的教育,是整顿党风、政风的有效措施。因此,受到广大干部和群众赞许,提高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在全面贯彻《准则》,大力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的情况下,1982年冬到1983年春,各县按照中央组织部《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座谈会纪要》和省、地委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开展了党的基层组织的整顿。整顿的主要对象是存在严重问题的基层党组织。整顿的方法是以党的十二大精神为指针,以整顿思想为主,以整顿领导班子为重点,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严格按新党章要求,重在教育提高。企业单位的党组织整顿同企业整顿全面结合,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5县先后对200多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整顿。整顿后的支委人数比原来减少145人,平均年龄降低2.6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比原来增加近百人。通过整顿,加强了领导班子团结,提高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为今后整党创造了条件,提供了经验。

  1983年6月3日,《人民日报》刊登沁水县委书记王殿文致全国县委书记的一封公开信。信中提出,为实现党风根本好转,从自己做起,约法七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人民日报》同时配发了编者按,对王殿文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严以律己的精神大加赞赏。文章刊登后,晋高阳陵沁县委立即组织了学习和讨论,一致认为,党风的好坏,关系着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和四化建设的成败。全县党风能否实现根本好转,关键在县委。经过认真讨论,各县制定出改进作风的一些措施:第一,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第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第三,增强党性,根除派性,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第四,坚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自觉执行《准则》,给全县党员和干部群众做出表率。第五,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县委常委一季开一次生活会。第六,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各县把改进作风的措施和规定以文件下发,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一些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经不起商业大潮的考验,腐败现象开始增多,党的作风建设面临严峻的形势。为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1984年5月,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各县县委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由县委的工作部门升为独立的中共纪律检查机关,受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县委的双重领导。随后,在各县县直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设立了基层纪检委,形成了一支比较系统完整的抓党纪工作的队伍。通过抓党风建设促进经济建设,用好的党风和严明的党纪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1984年11月,根据省委关于整党的指示,晋东南地委成立整党领导组,着手进行第一期第二批整党。后由于省里要在晋东南实行市管县体制改革,省委指示,晋东南地委的整党暂停,等新的晋城市委成立后再进行补课。根据省委指示,第二批整党暂停。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978年底,晋高阳陵沁5县各级干部总数为16768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干部总数的4.7%;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占34.8%;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5%。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9.3%;36—50岁的干部占41.6%,50岁以上的干部占49.1%。应当承认,各级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他们组织群众,带领群众,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也应看到,干部队伍也存在着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加之极少数混进干部队伍中的各种不合格分子没有及时清理,影响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已成为党的建设面临的非常迫切的任务。

  1979年至1980年,晋城各县在加快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为右派分子摘帽,以及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同时,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1980年6月,各县免去了一批混进各级领导班子内的武斗头头、造反派头头、打砸抢分子和顽固抵制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人的职务,进一步纯洁了领导班子。接着,又对一些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不讲团结,专搞派性的干部进行了调整。同年秋冬,各县经过调查摸底,掌握了1600余名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基本情况。在认真考察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提拔任用了600多名拥护和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既有科学技术和专业文化知识,又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的中青年干部。在这些干部中,担任公社以上领导职务的约为50%,有10人进入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暂时未任用的一批中青年后备干部分别送往中央、省、地党校参加培训学习。

  1981年至1982年,各县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抓紧做好选拔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意见》,各自制定了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规划要求:一是加紧对中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公社以上领导班子要在2年内选拔3至4名中青年干部进班子,并安排重要的职位。选拔中青年干部视野要开阔,注意从各行各业中物色人才,特别注意从非党干部和妇女干部中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二是加强对在职干部的锻炼和培训。从县、公社、厂矿抽出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文化较高、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但有培养前途的干部下放基层,压担子,受锻炼,长才干。三是加快后备干部的培养。既可由各级党校分工培训,也可以依托大、中专学校培养。坚持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中挑选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作为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养对象。四是对正常提拔任职的干部要把紧年龄关。县处级一般限制在50岁以下,科级限制在45岁以下。五是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成立学习小组,建立学习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学习,使老干部能够及时熟悉了解国家和地方的大事,发挥其余热;组织离退休干部过好组织生活会;定期对离退休干部进行体检,建立病历档案;生活上对离退休干部实行“四优先五照顾”(优先安排住房、紧缺商品、木材、交通工具等;在家属生活、粮油副食供应、医疗保健、子女就业与调动工作、文娱活动方面给予照顾)。根据这个规划,1982年10月,各县开展了推荐“明白人”活动。这实际上是一次推荐选拔中青年干部的大调查和大动员。5县县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的十二大精神为指针,从战略高度认识推荐“明白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各种思想障碍和阻力,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按照现行干部政策和规定,在国家干部、知识分子和工人中,把具有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年富力强,精力充沛,事业心强,能够打开新局面的“明白人”推荐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据统计,5县共推荐“明白人”748人,其中344人陆续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里。

  1983年10月,晋东南地委对各县县委书记、政府县长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县级主要领导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1.4岁,下降到44.3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原来的14%上升到60%。

  1984年2月至4月,晋城各县对各级领导班子再次进行了较大的调整。这次调整首先是树立了新的用人观念,严格以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选拔人才。其次是走群众路线,注重调查,全面考察干部。第三是坚持任人唯贤,知人善用,把那些德才兼备、开拓型人才选到领导班子中。调整后,各县部、局级领导班子成员比原来减少216人,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9.7岁下降到44.3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15.1%上升到49.4%。公司级领导班子成员比原来减少304人,平均年龄由50.6岁下降到41.2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30%上升到54.1%。117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比原来减少71人,平均年龄由43.2岁下降到35.5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由18.8%提高到41.8%。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30—40岁、40—50岁的干部分别占到41%和43%。

  从1984年3月开始,为了使干部管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晋城各县相继对干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一是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改变了过去统得过死,包揽过多的现象;二是建立经常性的干部考核制度,把干部管理同考核使用、培养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制定人才合理流动的规定,搞好人才的开发和交流,初步解决了干部调配工作中存在的弊端,改变了过去干部派不进,调不出,难交流以及浪费人才的现象。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后,较之过去,在打破干部问题上的“铁饭碗”、“终身制”和“大锅饭”方面,有了一定的成效,较明显地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提高了办事效率。但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在执行中远不够理想。此次干部管理制度改革,还引发了一系列后续效应,各县在使用干部上,还做出许多新规定:如:领导干部实行组阁聘任制;一般干部实行招聘制;按照“四化”标准聘任干部;未被聘任的干部实行待聘制等。

  二、在改善党的领导方面的研究和探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拨乱反正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在党的领导不断得到加强的同时,部分环节也出现了借口党政分开,削弱和摆脱党的领导,不善于领导的倾向。为此邓小平同志及时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问题是党要善于领导,要不断地改善领导,才能加强领导”。从1979年开始,晋城各县围绕改善党的领导开始进行研究和探索。

  (一)清查善终工作的进行

  清查“四人帮”帮派体系工作是在揭批“四人帮”运动中进行的。在清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晋城地区由于派性影响,也确实严重存在着扩大化问题。上访不断,矛盾激化,与中央“团结一致向前看”的精神极不一致,影响了“四化”建设进程。中央对山西领导班子作了重要调整后,1979年1月,省委四届二次全会根据中央的指示,第一次提出清查善终问题。5月,省委发出《关于清查善终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清查运动中出现的问题,确实搞错了的,就必须承认搞错了,并要迅速加以纠正。在会议、文件上点名批判了的,要在适当场合公开平反。

  根据省委的指示,从1980年开始,晋高阳陵沁各县委开始部署清查善终工作。据统计,5县前后共对4500余人逐一进行了复查。1980年6月,晋东南地委召开有各县委书记、县长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要求各县的清查善终工作要结合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和“农业学大寨”运动的总结认真进行。对清查对象要细致、全面、实事求是地复审,区分清楚各类性质。做处理结论要本着能拉不推、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的原则,重点放在教育、提高和转化上。1981年7月9日,晋东南地委召开大会,为原地委主要领导李顺达、邢德勇以及石珉、王天池、李贵达等被错误清查的同志公开平反,恢复名誉。此后,各县加快了清查善终工作的步伐。7月至8月,相继召开会议,为被错误清查的干部群众在政治上公开平反,在经济上给予补偿,在工作上重新安排。到本年底,5县被清查的人有相当大一部分得到了平反,其中280余名在清查中被免职、停职、调整的科、局级干部重新得到任用。

  清查善终工作的进行,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反响,表明各级党组织勇于承认工作中的失误,知错改错。这就增强了人民群众坚持党的领导的信心和决心,有利于改善党的领导,凝聚人心,为整个地区团结一致向前看,齐心协力搞“四化”奠定了好的基础。

  (二)改革党政工作机构,逐步实行党政分开

  1978年底,晋城等5县县委的工作机构大体有办公室(与政府合署)、组织部(设人事科,行使政府人事职能)、宣传部、农村政治部(与政府农委合署)、工交建政治部、财贸部、文教部、信访办、党校等。从这些机构设置可以看出,党政不分的现象仍然存在,许多属政府管理的事务,如工业、交通、财贸、人事、文化、教育、卫生等,仍由党委包揽。而一些需要党委直接领导的工作,如纪检、统战、政法等又没有设置机构。这个弊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而日益显露。为了使各级党组织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摆脱出来,聚精会神抓党建,真正实现“党要管党”,改善党的领导,从1979年开始,在晋东南地委的领导下,各县逐步对县委工作机构的设置进行调整。

  1979年6月,晋城、高平、阳城、沁水县委相继恢复纪检委(陵川县1979年成立纪检委筹备组,1979年12月正式改称纪检委),负责党内的纪律检查。这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改善党的领导重要举措。

  1980年1月,晋东南地委和行署办公室正式分设办公。随后,5县县委和政府(人民代表大会之前称革命委员会,下同)的办公室也先后分署。此后,党委、政府行文各归其属,避免了交叉混乱。

  3月,撤销地委组织部人事科,成立行署人事局。4月到10月,晋城、陵川、沁水、阳城、高平县先后成立人事局,接管了原县委组织部人事科的工作。5月,晋东南地委成立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管理地直各单位机关党支部的工作。这个调整为各县实行党政分开,机关党组织集中力量抓党的建设作出了示范。1984年3月至12月,沁水、高平、陵川、阳城、晋城县(市)先后建立了县(市)直党委,专门负责管理县(市)直各单位机关总支部的工作。

  1980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指出:“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及其他制度,是为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1980年10月,晋东南地委发出《关于地委和行署机关机构设置和归属问题的通知》,决定将地委和行署机关分开。地委工作机构是: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农村工作部、统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党校。信访办公室属地委、行署双重领导,由地委主管。撤销地委工交建政治部、财贸政治部、文教部,其工作移交给行署的相关机构。农村工作部与行署农委合署办公,挂两块牌子。地直各委、局受行署直接领导,行署设立党组,由地委领导。各委、局的党组撤销,设机关党支部,由地直机关党委统管。根据地委的通知和地委工作机构的设置办法,1980年底到1981年2月,除陵川以外的其余各县均进行了党政领导制度和工作机构的改革。陵川县的改革推迟到1984年2月进行。

  这次党政工作机构改革具有以下明显特点:一是从体制上改变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党委包揽一切的弊端。将一些应由政府管理的工作交政府部门管理,既有利于建立自上而下的强有力的各级政府工作系统,也使各级党组织从具体的日常事务中脱离出来,专心致志抓党建。二是根据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恢复和新设了一些工作机构,充分体现了各级党组织不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通过调整机构设置不断加强党的领导的宏观驾驭能力。三是通过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工作和关系改革成败的农村工作管理机构的加强,体现了党同人民心连心,有利于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保证了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加强。四是在政府设立党组、各职能部门建立党支部,并分别由县委和县直党委领导,从制度上理顺了“党要管党”的关系。

  1981年以后,各县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又增设了一些机构。1981年底前后,成立对台办。1982年8月至9月,成立征集党史资料领导组和地方志编纂领导组及办公室(简称史志办)。1983年至1984年,相继成立政法委、政研室、老干部局、报社等。到1984年底,各县县委的常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县(市)直党委、统战部、农工部、政研室、政法委、信访办、对台办、老干部局、党史办(史志办)、党校、报社等,有的县(市)还设有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通讯组。从这些机构的设置看,党组织对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领导得到全面的加强和改善。

  这次党政机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组织保证。毋庸讳言,上述机构改革仅是初步的探索,旨在为以后机构改革打基础,积累经验。这次改革从机构设置上考虑的多,而没有更多的触动机关职能的转变。所以,党政机构职能转变的课题仍要留待以后去解决。

  (三)加强和改善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1984年底,晋城等五县陆续建立了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团体,晋城、高平、阳城县还成立了文联。这些团体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广大青年、各界妇女、科技工作者和文艺工作者自己的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在隶属关系上,工、青、妇属晋东南地区相应的群团组织和各县县委双重领导。在群众团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领导人由县委任命。

  群众团体组织是党联系群众、领导群众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工作的领导,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具体体现,是党的性质、宗旨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在实现党的重心转移和推进改革开放的大业中,加强和改善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晋城各县县委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调整和充实总工会领导班子,积极推行企业民主管理,强化了工会工作。1981年10月前后,5县相继召开企业民主管理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和晋东南地区企业民主管理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国务院《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部署开展工业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推行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作。会议强调,推行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和政府充分依靠广大职工办好社会主义企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是企业在发扬民主方面向着法制化、制度化迈进的重要一步。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加强企业民主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尽快地普遍地把工交、财贸、文教等各条战线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健全起来。之后,各县基层工会迅速建立。1984年底,5县建立85个基层工会,会员达4万余人。各级工会在提高职工政治思想觉悟,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改善职工物质文化生活,开展“创先、创新、创优”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1979年3月至1982年9月,陵川、沁水、高平、阳城、晋城先后召开共青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团县委领导人。其中,沁水县分别在1979年6月和1982年9月召开了2次团代会,作出了《关于在全县青年中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的决议》和《关于在全县青年中开展钻研科学技术、争当技术尖兵活动的决议》。高平县委批转了团县委《关于在全县共青团员中进行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的意见》,在全县广大团员和青年中掀起了争做合格团员的活动。晋城团县委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踊跃投身到“四化”建设大业中,积极开展为“四化”建功立业、做“四有”(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新人活动。在县委的积极支持和直接领导下,各县共青团工作出现了组织健全、班子坚强、工作活跃、成绩显著的新局面。到1984年底,5县117个乡镇全部建立基层团委,并建立基层团支部3185个,团员达56000余人。

  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1979年1月至1980年3月,陵川、沁水、高平召开妇代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因故不能及时换届的县也由县委调整充实了妇联领导。同时,狠抓整顿,所有乡镇、行政村都建立健全了妇联的基层组织。各县妇联坚决响应党组织的号召,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中,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做出了巨大成绩,特别是在计划生育、妇幼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各级妇联起到了领唱作用。各行各业都涌现出了女能手、女标兵、女先进党员、女模范干部。1985年3月,在晋东南地区妇联召开的发展商品生产妇女夺魁竞赛表彰大会上,5县有近万名千元女能手、500多名5000元女标兵、100余名万元以上的女状元受到表彰。

  加强对科协组织的领导。1980年4月至8月,高平、晋城、阳城、沁水、陵川先后恢复科学技术协会,与各县科委合署办公。1983年2月前,各县又相继召开科技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科协开始与科委分开办公,由各县县委直接领导。各县科协组织和带领广大科技工作人员进行科技攻关,为各地经济发展做出了许多贡献。特别是科协组织的科技下乡活动,把科技普及到千家万户,带动了农村社会的繁荣和发展。到1984年底,5县117个乡镇均建立了科普协会,各县还成立各种科学研究会21个,学会会员达45000余人。

  加强对文联工作的领导。1984年3月至10月,在晋城、高平、阳城县委的直接领导下,三县相继成立了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各县文联成立后,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与群众交朋友,创作出了许多讴歌党的领导、赞扬改革开放的文艺精品,推动了各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同年10月中旬,山西省文联主席、著名作家马烽和省文联副主席、著名作家孙谦在晋城、高平等地视察后,对各县文联坚持党的领导,深入生活实际和改革一线,带领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出许多反映人民群众真实生活的作品表示赞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晋高阳陵沁五县各级党组织狠抓党的自身建设,认真研究党建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各级组织成为领导当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坚强核心。

第四节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健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

一、各地人大、政协、公检法司机构的恢复建立 

  (一)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设立

  从1954年各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到1979年,人民代表大会一直没有常设机构。大会闭幕期间,其职能由政府代行,这种体制,严重影响了人大职能的稳定发挥和人民意志的充分体现。1979年12月,山西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示精神,选举产生了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决定将山西省革命委员会改为山西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成立后,在全省26个县(市、区)进行了县级人民代表直接选举试点。高平县和沁水县被定为县级直接选举试点。

  1979年末至1980年初,高平、沁水两县首先进行了选民登记,有选民资格者占总人口的60%。选举时,高平县实际参加选举者22.8万人,沁水县11.6万人,分别占选民的96%和95.8%,这次选举两县共选出人民代表630名。1980年4月、6月,沁水县、高平县先后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各县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出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常委会委员、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决定将县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案549件,会中直接解答168件,其余会后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经过试点,县级直接选举工作全面展开。1981年12月,晋城、阳城、陵川也相继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各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领导班子。至此,“文化大革命”以来中断了十多年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新得到确立。

  从1982年开始,各县人大常委会逐步进行机构调整,设立了办公室、人事科、经济科、科教文卫科、人民代表联络科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例会制度,制定了机关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监督“一府两院”办法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开始行使审议、批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重大问题,组织调查了解和解决各地发生的问题,依法弹劾违纪、违法的政府官员等。这些职能的实施,标志着各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到1984年5月,各县七届人大陆续任期届满为止,共召开常委会95次,审议“一府两院”报告和其它部门的汇报142件,作出决议或决定70多个,任免“一府两院”组成人员305名,督促办理代表提案2600余件,接待群众和代表来信来访近千人(次),组织代表视察、座谈76次,有效地行使了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初步改变了“文化大革命”期间人大机构瘫痪,人民民主权利受到剥夺的状况。

  1984年5月至6月,各县(市)又相继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到1985年4月,境内117个乡镇全部恢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此,各县人民代表大会逐步成为名副其实的地方最高权力机关。

  (二)政协工作的恢复和加强

  “文化大革命”前,晋城、高平、阳城三县建立有政协机构。“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协机构被迫停止活动。1980年1月,中共山西省委发文,要求凡是过去有人民政协机构的都应当恢复,其工作人员编制在当地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同年5月,政协高平县第五届委员会召开。1981年8月,政协阳城县第五届委员会召开。12月,政协晋城县第七届委员会召开。至此,三县恢复了政协机构,共有委员184人,代表14个界别。

  在恢复建立机构的同时,各县政协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问题,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积极参政议政。本届委员会共召开全委会9次,常委会54次,就各县县委、政府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开展工业企业整顿、农业生产责任制、财贸体制改革、科教文卫工作、打击刑事犯罪、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协商和监督。政协大会共收到委员提案376件,立案308件,全部得到处理和答复。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都请政协委员列席,听取并讨论会议报告,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各县政协每年都有计划地组织委员到各单位视察、参观,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和学术交流,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政议政,为四化建设服务。1983年,高平县政协提出“走出去,沉下去”的口号,组织委员到机关、乡镇、学校等30多处,开展了5次调查,并接待群众来访200余人次,收复群众来信80余件,向县委、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130余条,多数建议得到采纳,较好地发挥了自身的作用。

  1984年5月,陵川、沁水县召开政协一届一次全会。接着,高平、阳城县召开第六届、晋城市召开第八届政协委员会。至此,5县(市)全部建立了政协机构,政协委员增加到353人,代表17个界别。同时,各乡镇都建立了政协联络组。县政协机关内设办公室和学习宣传、提案办理、文史资料三个委员会,同时编有医卫、教育、科技、农业、工业、财贸、党群7个工作组,及一整套调研、学习、会议的制度。本届政协共收到委员提案988件,立案942年,全部得到处理和答复。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县政协工作日趋活跃。组织委员进行各种社会调查70余次,提交调查报告121篇,举办各种座谈会80余次,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500余条,撰写文史资料200余万字。此外,还开展了各种办实事活动,极大地发挥了政协委员的界别优势。晋城市(县级)政协组织医卫、农林界委员围绕创建卫生城市和开发果树生产、适应市场供应需求开展了技术辅导,为该市连续夺取卫生红旗城市和红果的大量种植、生产加工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高平县政协组织委员到福建、江浙等沿海发达地区考察,引进新技术3项,引进资金500多万元。阳城县政协牵头,组织教育界委员在阳城一中招收社会知识青年办起高考补习班,在全县引起很大反响。陵川县政协委员给本县在台的亲属、同事、朋友写信20多件,接待回乡探亲、旅游观光的台胞数人,为祖国和平统一积极作贡献。沁水县政协组织引进虹鳟鱼,试养成功后做为全县养殖业的拳头产品。还帮助3户台属、21名起义投诚人员、31名原工商业者和83名错划右派落实了政策,巩固和发展了沁水的统一战线。

  随着各县政协工作的加强,民主党派开始有了发展。1983年至1984年,民革、民进、民盟、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分别在晋城、高平、阳城、沁水等县成立了小组。民主党派的恢复和发展,对晋城各地的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

  (三)公检法司机构的健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为了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政治稳定,各县在“文革”中被砸烂的公检法司机构逐步恢复,公检法司力量不断加强,公检法司的作用日益发挥。

  1978年以后,各县公安局逐步调整内部科室,设有办公室、政治科、内保科、治安科、刑侦科、预审科、交通大队、看守所、收审所等。并在基层增设公安派出所。从1982年开始,在较大企业中组织经济警察分队。到1985年晋城市管县前,境内共设公安派出所54个,经济警察分队队员达到167人。

  1978年底到1979年,各县重新组建检察院。设办公室、刑事检察科、法纪科、经济检察科、控申科等。开始全面复查历史遗留的刑事、民事和经济申诉案件,纠正了一批已决刑事案件和各种冤假错案,促进了安定团结,保证了工作重点转移。

  从1980年开始,各县人民法院开始陆续设立经济审判庭,至1983年1月增设工作全部完成,共配备经济审判人员39名。到1983年12月,各县法院共受理各种经济纠纷案492件,审结442件,诉讼标的总金额791万元。特别是1982年7月执行开始实施的经济合同法,突出对“两户一体”(专业户、重点户、经济联合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1981年,晋城等5县政府先后成立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人民调解科、法律顾问处、公证处等,各乡镇也全部配备了司法助理员,农村和城镇街道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则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1984年以后,按照司法部提出的“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各县司法局积极推行了以“提高民间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努力实现民间纠纷下降,由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和自杀案件下降”为目标的调解工作责任制,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1.63万件,调解率达97%,调解成功率达95.3%,避免因纠纷激化引起的刑事案件和非正常死亡案件12起,涉及26人,是这一时期各地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数的10倍。到1984年底,各县共有公证人员20人,专兼职律师17人。建立调委会2518个,其中村调委2395个,居委调委4个,企业调委79个,其它调委40个,调解人员达1.37万人。

  二、全力强化社会治安和法制宣传工作

  资料表明,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晋城各县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在局部地区有治安恶化趋势,人民群众很不满意。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打、砸、抢歪风邪气没有得到根治;另一方面是因为改革开放初期,各种组织制度尚未恢复和健全;加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后,各级党组织、政府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面对各种犯罪分子盛嚣尘上的气焰,以及他们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的巨大危害,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分子,下大气力加强社会治安和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已成为摆在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1980年,晋城各县人民武装部和公安局联合在全县进行枪支、弹药的清查登记工作。对散失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匕首利刃及其它凶器全部收缴,对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全力消除发生特大刑事凶杀案件的隐患。

  1981年6月开始,5县按照中央、省、地治安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社会治安大整顿。各县相继召开动员大会,大造声势。参加会议的有各公社书记、派出所长、司法助理员,各大队治安主任,铁路、公路沿线及重点村的党支部书记,县直各单位、厂矿、学校负责治安保卫的领导及保卫干部等。整顿的重点是在从重从快打击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的犯罪分子同时,本着“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工作。做到城乡结合,内外结合,上下结合,打击与防范结合,治表与治本结合,形成综合治理。通过这次整顿,极大地改善了社会治安秩序,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1982年,各县公、检、法机关联合行动,集中力量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对吸毒、贩毒、伐木毁林等犯罪行为也进行了严厉制裁。这年7月,高平县杜寨公社模凹、圪台两个大队少数党员干部和不法分子,挑动群众到庄则沟、小东坡等8处国有林区乱砍滥伐,致使3363亩成材林木被砍伐殆尽,森林资源遭到极大破坏。事件发生后,高平县委、县政府立即组成工作组展开调查。县公安局依法逮捕了4名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其余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高平县委紧紧抓住这件事在全县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1983年8月,各县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秩序,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专项斗争。在这场“严打”专项斗争中,各县公、检、法机关本着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集中抓捕了一批影响坏、民愤大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共受理刑事案件2320件,审结2296件。判处犯罪分子2511名,其中死刑、死缓、无期徒刑233人。仅8月至12月,就判处犯罪分子1334人,摧毁刑事犯罪团伙266个、1295人。

  针对部分县连续发生辱骂、殴打、侮辱教师,哄抢学校财物的犯罪活动,晋城各县加大了宣传教育和惩处力度。1983年,各县相继召开规模空前的“严肃处理辱骂、殴打教师事件大会”。对各地发生的30多起辱骂、殴打教师,哄抢学校财物事件进行了公开严肃处理。会议号召全社会都要以此为戒,加强对学校教育的领导。同时各县又作出了“关于尊重人民教师,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1984年5月,各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坚决刹住侮辱、殴打、伤害教师邪风的紧急通知》,以及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的通知》精神,决定当月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活动。为搞好这一活动,各县县委、政府成立领导组和办公室,基层党政机构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大造舆论,务使上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宣传的同时,各地坚决果断地查处了一批侮辱、殴打、伤害教师的事件,使尊师重教的氛围空前增强。

  为使社会治安纳入法制化进程,实现综合治理,1984年,各县相继制定出台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意见要求:一是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继续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二是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百日治安安全”活动;三是各厂矿企业和农村都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和民调组织;四是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建设文明村、模范户活动;五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帮教工作;六是加强对城镇户口、重点人口、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及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七是有计划、有重点、下功夫培养一支社会治安骨干队伍;八是组织安全大检查,防患于未然;九是层层建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

  在加强社会治安的同时,加强了法制宣传。1979年至1983年初,主要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婚姻法》、《森林法》等。1982年4月以后,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两个《决定》和《经济合同法》,集中组织新宪法草案讨论。到1983年上半年,各县共组织培训宣讲队伍8000余人,建立宣传专栏2000余个,黑板报3000多块,利用城乡有线广播网,进行以《宪法》为主的法制讲座1000余次,编印宣传材料30多万份,演出幻灯近1000场,印刷宣传图片150余套,创办法制宣传刊物、简报10种,其中有10余篇论文及报道被《山西司法通讯》采用。

  1983年8月至1985年4月,各县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斗争,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宣传提纲》为依据,继续大力宣传关于“严打”的两个《决定》。 同时,开展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专项宣传活动。这一时期,五县共组织培训宣传骨干1万余人,印发各种宣传材料4万余份,召开宣讲报告会5000余次,制作宣传板面180余块,出动宣传车100余辆。经过宣传,广大群众主动揭发犯罪线索2700余条,扭送违法犯罪分子20余人,亲属送子送夫归案10余起。在强大的宣传攻势震慑下,有50余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30余名罪犯主动向劳教人员交待了其它犯罪事实或提供破案线索。1984年,在山西省开展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专项活动中,晋城各县司法行政机关普遍受到当地政府的表彰。

  三、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组织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开始重视思想政治工作。1979年4月,晋东南地委领导分别与厂矿企业负责人、农业战线劳动模范、基层党政领导举行座谈,研究讨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问题。6月,晋城各县相继召开全县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针对当前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并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系列意见。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确实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通过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活跃思想教育,把全党思想统一到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振奋精神,促进全县工农业生产大发展。12月5日,阳城县在太岳烈士陵园隆重举行山西“十二月事变”死难烈士牺牲40周年纪念会,中央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及山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送了花圈。省委书记王庭栋、原中共晋豫地委书记、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委兼副秘书长聂真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组织部部长胡晓琴等领导参加了纪念会。

  1980年到1981年,各县以“劳动致富光荣”为主题,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开展了以“为四化多做贡献”为目标的竞赛活动。为使竞赛活动收到实效,各县县委要求各系统、各单位切实提高对竞赛活动的认识,制定好竞赛方案,加强对竞赛活动的领导,搞好竞赛活动的评比和总结,通过表彰先进,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这次竞赛活动使党的劳动致富政策深入人心,激发了广大群众为四化建设多做贡献的热情。

  从1982年开始,各县大力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核心的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县委发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通知,要求各地各级大造精神文明舆论,大搞精神文明建设,争创精神文明单位,争做“五讲四美三热爱”新人,形成全社会齐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社会氛围。多数县专门成立了“五四三”(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厂矿企业、各公社及大队都成立相应的机构,纷纷制定出相关的各种制度、守则、村规和民约,动员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争创精神文明先进社队、机关、学校、车间、班组、街、站、院户等。为推动这项活动顺利进行,1982年3月,各县先后开展了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活动中5县各级先后召开动员会1000多次,参加活动的各条战线干部群众80余万人。活动后期,各县进行了声势浩大的表彰和总结,要求以全民文明礼貌月为契机,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习惯化,并正式决定每年3月为“全民文明礼貌月”。以后,各县每年都要开展这一活动,把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向一个新阶段。

  在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同时,各县还在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发出《大力开展以两个文明建设为中心的比学赶帮超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倡议》,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学先进、树新风、比工作、比干劲,以劳动模范为榜样,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中,为兴县富民做贡献。1982年6月22日,陵川县关岭山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当班的87名工人中,除20人脱险外,67人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中央、省、地、县各级领导极为重视,现场指挥得力,各部门配合密切,经过66个小时紧张有序的奋力抢救,67名被困矿工25日全部脱险。7月14日,陵川县委、县政府在关岭山煤矿召开抢险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抢险中做出重大贡献的25个单位和127名个人进行了表彰。

  1982年夏天,晋城各县连降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暴雨,沁水、阳城县平均降雨量达400多mm,降雨量最多的地方达600mm以上,沁水县城被洪水包围。路、水、电等设施被冲毁,财产损失严重,人民生命受到很大威胁。洪灾发生后,省委书记王庭栋亲率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慰问团到灾区现场慰问,晋东南地委及周边地区党委组织救灾物资及时运抵支援。沁水、阳城县委号召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抗洪第一线,在抗洪救灾、生产自救中建功立业。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和党员模范作用带动下,充分发挥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奋斗,战天斗地,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抗洪救灾中得到展现和升华。由于该县各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使洪灾造成的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当年9月,沁水县蚕茧获得丰收,共产茧46万公斤,收入190万元,创历史最高纪录。19个工交企业中有15个及时恢复生产,完成产值1272万元,占年计划的67%。

  1983年1月,根据中央和省、地委指示,晋城等5县在春节期间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同年3月,晋东南地委在晋城召开第二个“全民文明礼貌月”现场会,推广晋城县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经验,制定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考核方案》,进一步拓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域,要求农村党组织根据党的十二大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抓精神文明促物质文明发展。

  1983年10月,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召开。邓小平在会上旗帜鲜明地提出“思想战线不能搞精神污染”。11月上旬,晋东南地委和晋城等5县县委相继发出《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清除精神污染的通知》,要求各条战线开展十个方面精神污染大清理:清理报刊、杂志、文章、作品;清理戏曲剧目、音乐歌曲;清理黄色、淫秽书画图片、手抄本、录像、录音等;清理各种封建迷信糟粕,坚决禁止神婆、神汉、风水先生的迷信活动;清理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恶习;清理婚丧嫁娶中的封建迷信仪式,反对大操大办;清理明娼暗妓、拐卖妇女、诲淫诲盗等丑恶现象;清理有害商品;清理“一切向钱看”的倾向;清理所有机关单位,使之成为建设精神文明的样板。在大力清除精神污染的同时,加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12月8日,山西省文明村镇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晋城召开。会议总结推广了晋城市(县级)村镇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参观了东四义、来村的村风村貌。这次会议对晋城各县的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起到很大推动作用。1984年底,晋东南地委、行署组织精神文明建设检查验收团对全区14个县(市)进行了检查验收,共有7个县验收合格。高平、阳城、沁水、陵川在检查验收中被授予文明县城,晋城被授予文明城市,独占其中5个。5县(市)共涌现出文明卫生村796个,文明单位1267个,文明户10.8万户。

  1984年4月,5县根据晋东南地委部署,开展了“我为翻番做贡献”的群众性活动。县委号召全体党员、团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紧急行动起来,“乡乡村村抓优势,家家户户搞突破,行行业业开绿灯,保证翻番做贡献”。乡与乡、村与村、部门与部门、单位与单位之间开展了各种竞赛,广大党员自觉起模范带头作用,开展了“我会富、我先富、帮人富、共同富”活动。10月,各县对开展这一群众性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情况表明,自活动开展以来,5县工农业生产有了较快发展,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6%,财政收入增长25.4%。本次活动取得了以下效果:一是通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我为翻番做贡献”活动,统一了思想,工作重点的转移落到了实处;二是通过进一步清除“左”的影响,全体党员团结广大群众共同走出了新路子;三是各级组织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优势。为使这一活动持续深入,各县根据晋东南地委的部署,下半年又开展了“经济工作百日大竞赛”活动,主要内容是赛经济指标,看谁进度快,效益高;赛开拓创新,看谁的突破项目多,变化大;赛服务态度,看谁为经济翻番做的事情多,贡献大。通过这些竞赛活动,不仅使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而且间接的促进了各地经济大发展,五县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开始出现了欣欣向荣、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晋城市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