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委组织部选聘党员干部教育师资库讲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党员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适应新时期党员教育培训需求,切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按照省委组织部“领航计划”要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市委组织部现面向全市选聘党员干部教育讲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各级党校和高等学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知名度的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高技能人才、科技人才、乡土人才和致富能手等,其他符合要求的各领域人才。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和大政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专业素质过硬。对讲授的专题有一定研究,掌握主讲内容的最新动态,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或教学经验,在同领域同行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社会认可度较高。
3.教学能力突出。善于理论联系实际,能够深入浅出地阐释理论、解读政策、传授经验,启发引导党员干部解决现实问题;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多种教学方法开展教学。
4.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于党员教育培训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身体条件良好。身体健康,七十周岁以下(1954年9月以后出生),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选聘程序
1.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2024年10月8日—12日)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申报人或推荐组织需填写《晋城市党员干部教育师资库讲师申报表》,并由所在单位或党组织审核同意,同时做好制定授课大纲、制作PPT课件等选聘准备工作。
2.课程评聘:(2024年10月21日—25日)组织专家对参加选聘人员进行评审,审核合格的予以聘任。
3.组织聘用:对聘任讲师,颁发党员干部教育讲师聘任证书,并纳入晋城市党员干部教育师资库,聘期为2年。
四、师资库学科类别
1.政治理论类: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
2.政治教育类: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等形势政策教育。
3.党规党纪类:包括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思想作风、学风和家风。
4.宗旨教育类:包括党的宗旨,引导党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工作本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5.革命传统类:包括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党员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主义热情。
6.形势政策类:包括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推进落实重大任务,党的方针政策,世情国情党情,聚焦党员关注的问题,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
7.知识技能类:包括各类实用技术、创业就业技能、公共管理、社会治理等,帮助党员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服务本领。
五、申报要求
申报人如实填写《晋城市党员干部教育师资库讲师申报表》(电子版请到“太行红叶”网jczz.jcgov.gov.cn“下载中心”下载),于2024年10月12日前将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同时上报表格电子版及授课大纲、PPT课件。
联 系 人:张淑平
联系电话:0356-2198487
联系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289号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