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城:把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与绩效考核有效衔接 表现一览无余 实绩一目了然
核心提要
●对不属于乡镇(街道)职责范围或无力承担的事项一律不纳入考核;对配合履职事项,确需考核的仅考核乡镇(街道)配合职责
●通过定期对照清单“查账”、节点跟进“对表”、实地查验“问效”,清晰掌握干部履职的进度、质量和问题
●把平时考核、实绩研判、年度考核等结果记入领导干部执行力档案,做到“三个挂钩”,挂钩班子建设,挂钩干部使用,挂钩评先树优
“有了履职事项清单,基层干部的职责更加明确、考核指向更加明确,该干什么、要考什么都有章可循。我们依托差异化的绩效考核方式,让履职表现一览无余、实绩评比一目了然,尤其是在考核结果运用上也更令人信服了。”不久前,山东邹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韩召良在调研太平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时说。
岗位职责千差万别、工作贡献各有侧重,试图用一把“尺子”量“长短高低”,往往精准度不足、区分度不够、信服度不高。今年以来,邹城市用好乡镇履职事项清单这把“标尺”,通过可量化、可追踪、可评价的具体事项评价乡镇干部实绩,并将清单有效衔接绩效考核方案制定、考核过程管控、考核结果运用的全流程,有效激发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考核不搞“大水漫灌”。一方面,严格依清单考核。对上级收回的事项坚决不纳入考核;对不属于乡镇(街道)职责范围的事项一律不纳入考核;对配合履职事项,确需考核的仅考核乡镇(街道)配合职责。清单明确了“干什么”,考核方案则精准设定“考什么、怎么考、权重如何”,确保考核从一开始就对准靶心、聚焦主业,告别“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粗放模式。另一方面,坚持差异化考核。结合乡镇(街道)实际,将所辖16个乡镇(街道)划分为4个类别,分道赛跑、竞相发展,在考核指标设置、权重分配上,聚焦履职事项清单中所列个性事项,“量体裁衣”制定差异化、个性化的考核方案,激励各乡镇(街道)立足自身优势,走特色化发展之路。
考核绝不是年终“一锤定音”。该市将清单贯穿于考核全过程,实现了动态化、穿透式的管理。围绕履职事项清单划定的职责任务,明确每名干部的工作目标,通过“鉴定实绩+多维评议”,鉴准察实平时表现,精准区分干部优劣。每半年开展一次干部实绩分析研判,对照履职事项清单中干部承担的主要职责事项,在乡镇(街道)内部对同层级领导干部、在全市层面对同职位领导干部给予分档评价。考核重“评时”更要重“平时”,通过定期对照清单“查账”、节点跟进“对表”、实地查验“问效”,清晰掌握干部履职的进度、质量和问题,有效摒弃“一考定优劣”,引导基层把工作干在平时,把功夫用在实处。
着重抓好依单考核的“后半篇文章”,把平时考核、实绩研判、年度考核等结果记入领导干部执行力档案,做到“三个挂钩”。挂钩班子建设。对综合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班子,领导干部优先提拔重用,表现一般的及时调整;对推动履职事项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给予记集体三等功。挂钩干部使用。对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排名靠前,或在落实履职事项中大胆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取得显著成效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挂钩评先树优。对实绩研判中,评价为“好等次”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全部从绩效考核排名前30%的人员中产生,同职位、同系统排名靠后的不得作为综合性荣誉的推荐对象,真正体现奖优奖勤。 (通讯员 侯康 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