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立新规 内容差异化 流程十步法
为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日前,广东惠州市出台《市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工作规程》,聚焦“谁来交、交什么、怎么交、如何督”四个关键环节,确保离任者交得清楚、接任者接得明白。
将市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全部纳入交接范围,确保应交尽交。明确规定实际主持工作的副职同样须履行交接责任,防止出现“代理不担责”的情况。对暂无接任人选的岗位,由组织部门指定班子成员进行“先期代接”,杜绝责任真空。对于因故无法直接交接的特殊情况,要求原单位必须形成详尽的书面交接清单,确保“人动责在、工作不断”。
建立“1+N”差异化交接内容体系。“1”指统一的报告表,涵盖重大决策落实、重点任务推进、财政运营管理、风险隐患防控、党建责任落实、工作方法提醒等六大板块,要求既报成绩更报问题、既交任务也交风险。“N”指针对市直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及县(区)五类主体量身定制的个性化清单,确保交接内容紧密贴合不同岗位的实际特点,避免“一刀切”。
将交接流程细化为通知启动、离任准备、正式交接、备案存档、过渡期管理、跟踪评估六个环节。在操作层面,具体细化为“十步工作法”,包括任前谈话提醒、发放交接通知书、离任干部填报、双方沟通“对账”、异议协商定论、过渡期管理、定期评估等,确保整个交接过程环环相扣、有据可查。
设立工作过渡期,要求交接双方对交接事项进行调研确认并接续推进。组织部门进行动态跟踪,将交接质量与落实成效作为考察识别干部政治素质、政绩观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日常了解干部的重要内容,对交接不实不清、接了不办等行为严肃问责。
通讯员 邓曦 余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