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规范领导干部离任交接 事项有清单 问题有跟踪
为破解干部离任交接“离岗即甩责”、新任领导“接棒不接力”的问题,近年来,新疆塔城市通过细化交接内容、规范交接程序、强化责任监管等,持续完善市管领导干部离任工作,助力各级班子运转流畅和事业薪火相传。
围绕中心工作,细化“人财事物”等14项共性交接事项,突出职能属性,设置差异性交接事项,围绕堵点难点设置综合研判事宜,制发《塔城市科级干部离任交接表》。引导离任干部清单式列出任职期间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思路、任期内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重要来信来访办结情况及历史遗留问题等9项内容。
建立“组织通知+梳理填报+阳光交接”工作流程。领导干部调整公示期满后,组织部门向离任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纪委监委、财政局发出《离任交接通知书》,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明确理清家底交材料、讲清细节交办法、召开会议多方议的交接方式,实行移交人、接收人、财务负责人、监督人“四方会签”制度,同步开展“现场解疑、当面对账、签字认账”。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组织、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对离任交接情况进行全程指导监督,退回填写简单、存有争议的移交书,并向无故拖延、应交接未交接的离任领导干部发送督办函。将遗留问题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党建述职评议、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接任者倒排工期、积极销账。
建立“监督问责”机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应交未交、交接失实、接后失管”的离任领导干部2名,处置“打不开工作局面、推动遗留重点问题不力”的接任领导干部1名。(通讯员 艾昱杏)